型別是主動戰法,並不是指揮戰法,所以不算效果衝突。
不過同型別才衝突這點,不適用於有作用效果、狀態類的戰法。
涉及到混亂、暴走、怯戰、猶豫、連戰、援護、分兵、反擊等特殊效果,是無法疊加的。
舉個例子,群貂蟬和漢貂蟬的戰法都是讓敵軍陷入暴走狀態,雖然不同型別的戰法。但因為兩個戰法都是給敵軍“施加暴走效果”,所以同樣衝突。
那什麼是戰法的軟衝突呢?
戰法的軟衝突是指,描述上不衝突,但是實際上兩個戰法搭配的效果卻“1+1<2”。
還是舉個黃忠的例子,黃忠戰法定軍揚威除了有減傷效果以外,還有一個挑釁效果,挑釁的效果是讓敵軍強制攻擊自己。
與挑釁有異曲同工的效果叫援護,援護的效果是為友軍抵擋普通攻擊。當黃忠攜帶一夫當關時,援護隊友,還會挑釁敵軍。
挑釁和援護是不衝突的,但是二者戰法的實際目的是一樣的,就是為友軍抵擋普通攻擊,所以是一種軟衝突。
那麼軟衝突能不能用呢?這要具體區分情況
還是上述的例子,挑釁是施加給敵方的狀態,可以被解除,可以被洞察效果無視;一夫的援護是自己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