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進砂騎之國的那個小男孩,只有這小子的魔法能遮蔽護盾的魔法,“可是怎麼會那麼巧?你到護盾這邊來幹什麼?”
“我記得那天老媽讓我去迷霧森林邊撿點柴,”科曼開啟遙遠的回憶,“結果發現了一隻兔子,我就放下柴追它,那時候我很小,根本不知道自己有著什麼樣的魔法,於是我一路追到森林深處,兔子不見了,我也迷了路。你知道迷霧森林其實只是狹長的一帶,並沒有多寬,而我橫穿過的那段應該是比較窄的,所以天黑的時候,我竟然走到了盛夏之國這邊。然後我就被一個騎士逮住了。”
“扎克”女王嚮往著那個名字。
“他可沒跟我說他是誰,”科曼撅了一下嘴,“顯然他被我驚呆了。我看到不遠處有火光,相信那是他的營地,可是他沒驚動任何人,他問我打哪來,是不是一個人,他問了好多問題,可是我太小了,大多數問題都回答不上來,於是他抱著我,試著走進了迷霧森林。”
“他就沒先回去通知營地裡的人?”女王不相信地問。科曼搖搖頭,“這個傻瓜!”
“他是夠蠢的,一點也不配你。”科曼眼裡噙著戲謔的嘲笑。
“謝謝”女王生硬地回敬。
“回去的路快得多,可你的扎克卻沒我那麼走運,他遇上了巡邏的砂騎兵,當場被拿下。”科曼又給自己倒了杯酒,酒意襲上臉頰,使他看起來有點洋洋得意,“而我,因為擒賊有功,更兼被發現有如此強大的魔法,被沃格森大王帶入王宮撫養。在那裡,我有幸結識了您的女兒,甜美的索蘭達公主。”
“甜美?”女王幾乎破涕為笑,“你敢當面這樣說她,她一定跟你翻臉,甜美這個詞不適合索蘭達,從不。”
“你怎麼知道她不甜美?你根本不瞭解你的女兒——三個都是!”科曼眯起雙眼盯住女王,“她剛來的時候的確甜美,行為舉止都像個公主,她喜歡唱歌跳舞,說話柔和而堅紉,待人不卑不亢,那是我們從未見識過的大國公主的風範。可是不到一星期,她就跟我們一個樣了:她被阿奇拉打、被砂騎們打,被所有看到她的人打。”
女王驚呆了:“怎麼會這樣!沃格森答應過我會保護她!”
“如果誓言有用,還要刀劍幹什麼。”科曼冷哼一聲,“老沃格森最開始只想給索蘭達留條命,好牽制你們盛夏之國,後來索蘭達成年了,他看她的眼神就變了味兒,好像老鼠聞到了幾里地外的發酵乳酪。不過那時索蘭達已經成為砂騎士,還有了我和菲尼,沃格森能作的只有在我們身上再添幾道傷而已。”
女王不願相信,可她不得不相信這殘酷的事實,因為她親眼見過索蘭達身上的那些傷,那些觸目驚心、尖叫著的傷口。
“看看你對她作的好事吧,”科曼把桌子拍得山響,“你知道嗎,有一次阿奇拉因為妒忌她的腰比自己細,就讓人剝了她腰上的皮,貼上一大塊帶皮的肥馬肉。”他貼近女王的臉,“你知道你女兒嘴裡缺了幾顆牙齒麼,你知道你女兒身上丟了多少塊肉麼,你知道她有多少骨頭上有裂痕麼,你見過她流出來的帶毒的血液麼——你什麼都不知道!”
大顆大顆的眼淚滴在桌子上,洇溼成點點光斑,每一塊光斑都映照出女王悲痛欲絕的臉,科曼看得出她想喊停,可是這些她必須聽完,她必須體會到索蘭達所受的痛苦,才會理解為什麼她必須要將砂騎國趕盡殺絕,也才會知道比斷指更痛的是什麼滋味。“後來她終於學乖了,開始用拳頭為自己贏得尊重,我第一次認識她的那天,她剛剛用匕首殺死一個比自己高大一倍的男人,那傢伙想搶索蘭達手上的符文戒指,卻因此丟掉了性命,而索蘭達得到了他腳上的靴子。”
“他們竟然不給她鞋穿?”女王抬起淚眼問。
科曼甩給她一個嗤笑,“你以為‘掠奪者’這個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