鈔》) 。
前所問者,今條示之。心本無象,而森羅永珍皆由心現。心本非法(法即事也,世間凡可以名目者通謂之法),而一切諸法,皆由心顯。故曰無象而為永珍之主,非法而為諸法之宗(宗者,歸趣之義,如江漢朝宗於海。又主質之義,以諸法莫不以心為體故)。
你在前面所問的問題,現在一條一條來說明。心本來沒有形象,而森羅永珍都由心所呈現。心本來不是法,(法就是事,世間凡是有名稱的,通通稱為法)而一切諸法,都由心來顯明。所以說:心無象而為永珍之主,心非法而為諸法之宗(宗:是歸趣的意思,如江河的水流向大海;又是本質的意思,因為諸法無不是以心為本體)。
生佛體同,有何差別。差別何可名同。汝將相用,混而為體。故有此問。生佛體本無二。其不同者,乃迷悟順逆於體之相用耳。生迷逆於體,佛悟順於體。迷逆悟順之相與用,則天地懸殊也。
(你提問說:) "眾生與佛,本體相同,有什麼差別?如果有差別,又怎麼可以名為相同?" —— 這是因為你把相和用,混認為是本體。所以產生了這樣的疑問。眾生與佛,就本體來說沒有區別。只是由於存在對這個本體迷惑、覺悟,隨順、違逆的差別,從而導致相和用也不同罷了。眾生迷惑違逆於本體,佛陀覺悟隨順於本體。那麼迷惑違逆的眾生與覺悟隨順的佛陀,二者的相與用,自然就天差地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