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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被戰鬥的聲音嚇死了。此事亦見《新序·義勇篇》。

(4)行事:以往的事例。比類:相類似的。

(5)隳(huī灰):殷,敗壞。

【譯文】

一般說法講到古代的人,重視禮義而輕視生命,遇到應該效忠盡義的事情,會清楚地認識到為此而犧牲生命是自己的本分,就必然會赴湯趨鋒,至死也不顧惜悔恨。所以弘演的節操,陳不佔的忠義,在以往的事例中和他們相類似的人中,書籍中所記載的,喪失性命拋棄身體的人中,這類事情很多,不只一種。如今社會上的人,貪求私利,苟且偷生,拋棄禮義,非分追求利益,不用禮義互相勸勉,不在操行方面互相激勵,禮義被自己廢棄了不以為有害,操行被自己所做的事情敗壞了也不感到可怕。這些說法是荒謬的。

【原文】

56·12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義之性,則其遭事並有奮身之節。古有無義之人,今有建節之士,善惡雜廁,何世無有?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貴所聞而賤所見。辨士則談其久者(1),文人則著其遠者,近有奇而辨不稱,今有異而筆不記。若夫琅琊兒子明(2),歲敗之時(3),兄為飢人所食(4),自縛叩頭,代兄為食,餓人美其義,兩舍不食(5)。兄死,收養其孤(6),愛不異於己之子。歲敗谷盡,不能兩活,餓殺其子,活兄之子。臨淮許君叔亦養兄孤子(7),歲倉卒之時,餓其親子,活兄之子,與子明同義。

【註釋】

(1)辨“通“辯”。議論。

(2)琅琊(láng yá狼牙):郡名,在今山東東南部,兒(ní倪):同“倪”。兒子明:倪萌,西漢末年人。《東觀漢記》:“倪萌,字子明,齊國臨淄人。”此雲琅邪人,蓋以與臨淄處地甚近而誤。

(3)歲敗,災荒年頭。

(4)所:當作“欲”。《意林》引作“兄曾為飢人慾食”,可證。

(5)兩舍不食:《東觀漢記》載,“倪萌,字子明,齊國臨淄人。孝友敦篤,不好榮貴,常勤身田農。遭歲倉卒,兵革並起,人民飢餓,相啖。與兄俱出城採疏,為赤眉賊所得,欲殺啖之。萌詣賊叩頭,言兄年老羸瘠,不如萌肥健,願代兄。賊義而不啖。”

(6)孤:死去父親的孩子。

(7)臨淮:郡名,在今江蘇北部及安徽東北部一帶。許君叔:人名。東漢初年人。

【譯文】

古代計程車和今天計程車一樣,都具有仁義的本性,那麼他們遇上應當效忠盡義的事情都會有奮不顧身的節操。古代有無義的人,當代有樹立節操的人,善與惡混雜在一起,哪一代沒有這樣的事情呢?記載歷史的人好推崇古代而貶低現代,重視所聽到的古代傳說而輕視所看到的現實。善辯的人則談論那些古老的事情,寫文章的人則寫那些時代久遠的事情,眼前存在突出的事蹟而善辯的人不說它,現實存在異常的事而寫文章的人不記錄它。如同那位琅琊郡的倪子明,災荒發生的時候,哥哥將被飢餓的人吃掉,他捆上自己向飢餓的人叩頭,請求代替哥哥被吃掉,飢餓的人讚美他的義氣,把他們哥弟倆都放掉不吃他們。哥哥死後,他收養了哥哥的遺孤,對孤兒的愛與自己的孩子沒有絲毫差別。災荒年穀物吃完了,不能同時養活兩個孩子,餓死的是他的孩子,而讓哥哥的孩子活了下來。臨淮郡的許君叔也收養了哥哥的孤兒,歲月荒亂的時候,餓死了他的親生的孩子,而讓他哥哥的孩子活了下來,這與倪子明是同樣的義氣。

【原文】

56·13會稽孟章父英為郡決曹掾(1),郡將撾殺非辜(2),事至復考,英引罪自予,卒代將死。章後復為郡功曹(3),從役攻賊,兵卒比敗,為賊所射、以身代將,卒死不去。此弘演之節,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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