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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才被任用當官。並不是貧賤窮困的人有過錯,而得到封侯做官的人就一定正確。窮困與發達由時運決定,遭災還是被提拔重用由命決定。姜太公、甯戚是賢人,還可以說有不對的地方。聖人是道德純厚的人。虞舜被父親和弟弟謀害,幾乎多次死去;後來受唐堯賞識,堯讓位給他,被立為帝王。曾被謀害,並沒有不對的地方;被立為帝王,並不是就都正確。以前是天命時運沒有到,後來則是天命時運都具備了。考察古代的君主大臣先前貧困,後來能發達的人,未必最初都有罪惡,天要災害他們在前;後來有了善行,神保祐他們在後。同是一個人的行為,同是一種行為的操行,從小到老死,前後沒有差異。然而一個人或成功或失敗,或升官或隱退,或貧困或通達,或保全或毀敗,都是因為遭禍得福恰好如此,天命時運該當這樣。

龍虛篇第二二

【題解】

本篇義在駁斥龍是神物會升天的虛妄說法,故篇名為“龍虛”。漢代盛行龍是神物,雷電擊斷樹木,劈壞房屋,是天來取龍上天的說法。王充一面運用邏輯推理,一面引用史書,駁斥了這種虛假的說法。他指出,龍是魚鱉一類的水生動物,有形體,能行動,會吃東西,龍肝還可以食用;古代有人會養龍,龍可供人騎坐,並沒有養龍的官,這些都證明“龍不能神,不能昇天”。還進一步指出,這種荒謬的說法之所以被廣泛流傳,一方面是“俗人智淺,好奇之性,無實可之心”,另一方面是儒者“拘俗人之議”。

【原文】

22·1盛夏之時,雷電擊折破樹木(1),發壞室屋(2),俗謂天取龍,謂龍藏於樹木之中,匿於屋室之間也。雷電擊折樹木,發壞屋室,則龍見於外(3)。龍見,雷取以昇天。世無愚智賢不肖,皆謂之然。如考實之,虛妄言也。

【註釋】

(1)破:下文有“雷電擊折樹木”,故疑“破”是衍文。

(2)發:開啟。室:內室。古人房屋內部,前為堂,後為室。引申為房屋通稱。(3)見:同“現”。

【譯文】

夏天最熱的時候,雷電擊斷樹木,劈壞房屋,世俗認為這是天來取龍,因為他們認為龍藏在樹木中,藏在房屋之間。雷電擊斷樹木,劈壞房屋,那麼龍就會在外面出現。龍出現,雷就取它昇天。世上無論是愚昧、智慧、賢良與不賢良的人,都認為是這樣。但是如果加以考察和核實,它便是句假話。

【原文】

22·2夫天之取龍何意邪?如以龍神為天使,猶賢臣為君使也,反報有時(1),無為取也(2)。如以龍遁逃不還(3),非神之行,天亦無用為也(4)。如龍之性當在天,在天上者固當生子,無為覆在地。如龍有升降,降龍生子於地,子長大,天取之,則世名雷電為天怒,取龍之子,無為怒也。

【註釋】

(1)反:同“返”,回去。

(2)無為:不需要。

(3)遁(d)n盾):逃。

(4)用為:根據文意,疑“為用”之誤倒。“無為”連文,上文有“無為取也”,下文有“無為覆在地”、“無為怒也”,可證。

【譯文】

天取龍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以為龍神是上天的使者,那麼就像賢臣是君主的使臣一樣,會定時回去報告,用不著來取它。如果認為龍會潛逃不回去,這不是神物的行為,上天也就用不著這樣做。要是龍的本性該在天上生活,那麼在天上的本來就該在天上生子,用不著又到地上來。如果龍有時升上天,有時降下地,降下地的龍在地上生子,子長大,上天來取它,然而世俗卻稱雷電為上天發怒。上天來取龍子,根本用不著發怒啊。

【原文】

22·3且龍之所居,常在水澤之中,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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