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品。
禁忌說
戒指異名“指環”,史書中稱“約指”、“摳(左邊應為‘弓’)環”、“手記”、“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宮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種特殊標記。當有了身孕或其它情況不能接近君王時,皆以金指環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時則用銀指環,套在右手。後來,戒指傳到民間。去其本義,以為美觀,久之便留成風氣。明代都邛《三餘贅筆》記曰;“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於婦人指間,謂之戒指。”從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婦女在當時政指環,並非為了炫美,也非為了裝飾,而是以示警慎,起著禁戒的作用。
自古以來戒指具有強烈的象徵意義,因此它的戴法很有講究。按照中國的習慣,訂婚戒一般戴在左手的中指。結婚戒指戴在左手的無名指;若是未婚姑娘,應戴在右手的中指或無名指。否則,就會令許多追求者望而卻步了。
按西方的傳統習慣來說。左手上顯示的是上帝賜給你的運氣,它是與心相關聯的,因此,將戒指戴在左手上是有意義的。
歷史記載
周汛、高春明《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一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為‘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圖會》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確實,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漸漸多起來。明都在《三餘贅筆》也都出現了“戒指”一詞。
“戒指”一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麼?”這裡就出現了“戒指”一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儲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裡,我再把一副頭面,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麼時候,尚待考證。
國外傳說
遠處是雲霧繚繞的高加索山,懸崖上隱約看見被縛的普羅米修斯。許多年以後,當赫拉克勒斯終於把他從懸崖上解救下來,普羅米修斯再也不用忍受被惡鷹啄食肝臟,他們離開了山崖。為了滿足宙斯的條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馬的肯陶洛斯族的喀戎作為替身留在懸崖上。喀戎雖然可以要求永生,但為了解救普羅米修斯,他甘願獻出自己的生命。為了徹底執行宙斯的判決,普羅米修斯嘲諷地戴上一隻鐵環,上面鑲嵌著一小塊高加索山上的岩石。以讓宙斯可以驕傲地宣稱,他的仇敵仍然被鎖在高加索山的懸崖上。
戒指意義
戒指:套在手指上做紀念或裝飾用的小環,用金屬、玉石等製成。戒指一物究竟屬於哪一國家的發明創造,還無定論。在中國,戒指的使用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從大量文獻來看,秦漢時期,中國婦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傳至民間,其作用就不僅是簡單的裝飾品了。男女互愛,互相贈送,山盟海誓,以此為證。(未完待續)
304 美妙的戒指 2
嵌寶石的戒指又有不同的意義。鑽石象徵永恆,在歐洲和美國,每逢結婚週年紀念日,做丈夫的一般都要向自己的妻子贈送鑽石戒指和貴重金屬,以示愛情的忠貞。翡翠表示愛情,珍珠表示高貴,紫晶表示健康、機敏和幸運,水晶以獨特的磁場能量令更多人一見鍾情。
訂戒與婚戒區別
訂婚戒指和結婚戒指是不同的,訂婚戒指是男方送給女朋友的戒指,用來確定你們準備結婚的意願;結婚戒指是指男女雙方一起佩戴的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