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麥聽出他的意思:「不賣嗎?這個挺值錢的。」
她是想著,他不是要貸款做買賣嗎,如果賣了這個,也許能頂一些用。
她不懂這玉鐲子值多錢,但總覺得,這麼辛苦找到的,估計是寶貝吧,應該很貴。
沈烈握著她的手:「冬麥,我聽說現在結婚,有的都要準備三金了,金項鍊金鐲子金戒指,我條件就這樣,你也知道,沒錢給你準備太多,現在你自己發現了這個,肯定得留著。」
他溫聲說:「就當我祖上留下的寶貝,傳給兒媳婦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麥低頭摩挲著那玉鐲子,確實挺好的,觸感溫潤舒服,想想這是沈烈祖上的,賣了的話確實可惜:「那咱們就收著吧,我現在戴,怕別人看到說道,也怕弄壞了,咱先好好收著。」
沈烈點頭,於是兩個人重新把那鐲子放在盒子裡,又藏在一旁的雜草堆中。
沈烈笑著說:「等會我們回去,你抱著一堆,我抱著一堆,就說是當柴火燒的,別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這麼一個盒子,被人看到了,還不知道怎麼傳。」
冬麥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財不露白,不能讓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後,沈烈又去各處檢查了一番,甚至把牆角牆壁都敲了一遍,不過再沒發現這樣的暗櫃。
只能說,當年被搜查的時候,確實很仔細了,連一個銅板都沒能留下。
沈烈:「鐲子肯定不賣,給你留著,別的也沒什麼,咱倆的發財夢碎了,還是老老實實收拾屋子,準備做買賣勤勞致富吧!」
冬麥噗地笑了:「好!」
夫妻兩個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來電工幫忙拉電線,電線倒是很容易安裝,買一個電錶裝上就行了,電閘也給安上了,不過拉電燈的話,暫時手頭錢不夠,需要電工那裡去公社電力局再取電線,還得等他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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