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簡簡略道:“不如考慮把它們送回孃家,你要是想它們,回家看看也行。”
宛雲沉默片刻,輕聲說:“其實自己養,並不會太麻煩。”
馮簡簡潔道:“很不必要。”
宛雲迅速從窗外收回視線,她蹙眉,正好對上馮簡的目光。
兩人距離非常近,互相能看清瞳孔中的自己。她的眼睛極美帶著水色,聽到他的話後有些不耐煩和厭倦。馮簡從未見過向來冷淡的宛雲有如此失態的時刻,正詫異,她的表情卻再恢復成平淡。
宛雲平平地道:“好,既然不想養,就把它送走吧。”
馮簡回憶宛雲剛才的眼神,覺得有些陌生,有些熟悉,有些久違。
在十年前,宛雲也曾這麼看過自己。她好像只看他,她認真記住了他,但隨後她又顯然迅速地忘記他。那雙眼睛裡太富流光而美麗到了涼薄的程度。
那時候的宛雲,就像她曾經穿著的那抹硃紅晚禮服,高傲疏離,滿目鮮活。抬手就肯把鑽石耳釘贈送給陌生人,一舉一動都帶著風流,並非此刻冰冷溫柔彷彿不會被任何事情觸動的女人。
馮簡收回目光,掂量道:“不送就算,先養著吧。留它們在家,你也不用總回孃家看望家人了。”頓了頓,“留著可以,要記得拴上狗鏈。”
☆、5。2
兩人的婚禮眨眼便來臨。
何瀧特意選得黃道雙吉日,宜婚嫁、破土、開財。婚禮當日的天氣也極給面子,陽光折射,祥雲散浮,天空瓦藍得像擦拭最淨的鏡子。
半山間,馮宅內,兩隻雪白牧羊犬在草坪上有一搭沒一搭地跑,錦衣賓客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請來的絃樂樂隊在嘩嘩嘩嘩嘩嘩嗚嗚嗚嗚嗚嗚嗚嗚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地鳴奏。
馮簡背挺得筆直,站在露天的帳篷底下。身著的訂製西服合襯軒昂,腳下的手工皮鞋鋥亮舒適,從領帶、襯衣邊角到袖口的一切細節都無懈可擊——價格不菲。
馮簡決定自己這輩子儘量只結一次婚,不管他此刻娶得是誰。
先從零默數到一百;再以一百為基數默數到三千七十二,新娘終於自紅地毯那方出現。但走紅地毯又是極其無比漫長的等候過程,無論是心理還是現實的時間。
馮簡不得不再把左手壓在右手之上,剋制自己想頻頻看錶的衝動。
五分鐘,也許是一萬五千年,打扮得像孔雀般的大伯才終於將宛雲的手交給他,但這不夠,作為李氏長輩,大伯還要假仁假義地說些囑咐他對宛雲好的鬼話。
馮簡根本沒費心聽。
如今他很渴,很累、很煩、很沒耐心,而且煩躁悶熱。今日凌晨三點就被何瀧的來電驚醒,花費四個小時穿著打扮,兩個小時站在門口接客。再聯想到明天就要正式搬入這所別墅和“妻子”同住,馮簡目前的心情是何瀧也披著婚紗走來,都難傷他更多元氣。
宛雲自然感覺馮簡握著自己的手僵硬無比,自面紗後抬起頭來看他。
“又忘戴婚戒了?”冷不防地問,放低聲音只讓他一人聽見。
馮簡一愣,大拇指下意識地往自己指背按去。下一秒,他今日一直煩躁的情緒終於摻雜進了另一種感情——那就是絕望。
該死!怎麼又忘記了。他明明之前還特意提醒過自己,這次隨手扔到哪裡——但等等,等等,好像早上的時候……
宛雲輕聲說:“我在開玩笑,戒指全部被收走了,待會才會再換回來。忘記了?”
馮簡沉默半晌,才從牙縫裡擠出話:“……你還真風趣。”
宛雲再望著他的表情,瞭然道:“你是不喜歡今天這種場合,還只是因為娶了我而意難平?”
馮簡看都不看她,冷冷道:“你現在說這種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