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孩子:奧爾的老三是閨女,馬克的老三是小子。“那是一次意外,天哪,其實兩個就夠了,真難為情。”馬克搖著頭說。他的妻子簡恩也來自歐洲,愛爾蘭鄉村女子,衣著講究而得體,半點不像農民,但比中國的農民還要老實純樸,每在馬克的展覽酒會上跟我要支菸抽,為的是躲到一邊獨自安靜。西方電影盡是婚變情變,以我交往的寡陋,卻每每遇到伉儷情深的美國夫妻。
馬克總讓我想起中國叫做“模範青年”的那麼一類人物,他相貌端正、態度謙和——在我的記憶中,五六十年代的中國大學生和知識分子倒還頗有那份相似的型別。怎樣的型別呢,就是一派自信而無欺,不曾被侮辱過的神情,待人接物不知何為虛與敷衍。用老話說,馬克是個十足的書生。他永遠沉思著談論問題,偶一笑,即刻收斂,又復沉思。他很少一味談論自己,不搶人話頭,表達意見坦率而審慎。議論稍久,他會忽然停住:“哦,我想我說得太多了,你怎樣認為?”
他有時簡直害羞。當他將某件剛完成的畫翻過來給我看時,面頰就微微地紅起來。
但這迂闊的性情同馬克戲謔的畫旨作對比,乍看之下兩不相諧:一頭牛被牽到油畫面前;一位電視主持人用話筒伸向埃及獅身人面石像作採訪;好多架上畫家在對著原子彈的蘑菇雲寫生;又有兩個文人在字片語成的懸崖絕壁邊緣扭打。1985年我在惠特尼雙年展前廳看到這幅畫,不曉得其中之一就是法國人德里達。什麼意思呢?全看明白了,全不懂。然而一定有所指,有用意,而且分明是利用了我們的無知和有知,或者說,我們的有知在這些畫前一時變為無知:觀眾被耍了,同時又似乎被邀請聰明起來——作者想必是個老奸巨猾的傢伙,臉上帶著一抹杜尚式的微笑:很有所謂,很無所謂,結果呢,結果是那麼正派的一個馬克·坦希坐在酒吧檯子邊上很老實地等著我們。
說到杜尚,那夜酒館所在的下西城六大道十三、四街一帶,就是布勒東、曼·雷、恩斯特、馬松、杜尚,還有列維…施特勞斯一夥人二戰期間流亡來美長年居住、聚會的地方。
我們最初的來往被馬克弄得太鄭重了一點。他甚至來過兩三次信箋,為約會,或為約會的改期。在同一城市,在當代,他不打電話而寫信寄信,實在是古風久違。但和馬克的面見談話,可把我苦得連中文也糊塗起來。諸如結構、解構、隱喻、修辭等等一大堆辭令,都是他耐心地從我帶去的小字典上翻尋指示給我的。可是當這些詞混在他連串的句子裡,我又迷惑了。他呢,奇怪的是他從來就只當我是懂得的,不虞深淺往下說。假如正在講我的畫,我說,我沒聽懂,他就認真地說,不,你已經畫出來了,我懂。
每次同馬克長談都讓我覺得疲憊而滑稽:如果是三岔口,也還有趣,可我們只是兩人相對。“要是我會中文就好了。”他常這樣回答我的歉意。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們彼此是“懂得”的——原來馬克也需要同志、知己,需要有人傾聽,並談論繪畫和所謂觀念藝術之間那麼一些似有似無的可能性:那是他不放棄畫布,又沉溺在觀念中的兩棲性格和雙重挑戰。他一再強調他的成功只是80年代後現代繪畫中極個別的例外,重要美術館的承認和收藏,他僅歸因於運氣。他用自嘲的語氣說“運氣”兩個字,但他以顯著的憤怒講到“前衛藝術”,這時他的眼睛會往下看著某個角落,彷彿前衛藝術就蹲伏在那兒:“我討厭。我討厭他們的態度:‘你們都錯了,我們才是正確的,我們永遠比你們正確’。”一邊說著,他就用皮鞋作出盛氣凌人式的那麼一踢,好像前衛藝術家真踢過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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