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小廣場,她忽然將車停了下來,告訴我她想休息一下,然後開門下了車。
我看到她灰敗的臉色。她顯然是喝多了。
“何苦呢?”我對她說:“不能喝就要少喝些。”
“世事無常,焉能常常自己做主。”她嘆息:“別以為人人都可以象朱朱那麼甜蜜快樂。”
“你和朱朱大不同。”我說。
“我那日匆匆出門,報了個旅行團,胡亂跟人就上了機。虧得朱朱對我細心照料,晚上的時候,她把她自己帶的真絲睡裙讓給我穿,自己穿一件大汗衫,也不問我到底是誰,單純得讓我妒忌。”
“呵呵。”我笑。
這個聰明的女子,我知道這是她給我的解釋,當然還有很多背後的她認為不必要對我解釋的東西,比如為什麼要匆忙離家,為什麼要不開心等等,相信她對朱朱也末曾說過,我當然也不會問。
我在天橋下跟她告別,自己打車回家。
忘掉於嫣兒,我對自己說。
可是有一日,朱朱卻苦著臉對我說:“小嫣手機號碼也換了,我怎麼也找不到她。”
“忘恩負義之徒,”我說,“你想她做什麼!”
朱朱說:“那日分別時她送我一枚鑽戒,說是給我玩玩,我今日才知價值近萬,說什麼也要還給她,怎麼可以收?”
“我替你找她!”我惱怒地說。我也不知道惱怒從何而來,有錢了不起麼?有錢就可以隨便擺譜麼?去她媽的!
我託編姐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查到她辦公室電話,本想打電話過去,可最終還是親自上了門。走到她辦公室的那一刻,我才驚悚地發現其實我是想見她。
但是我已經來不及回頭了,我聽到她叫我的聲音:“羅明?”
的確是她。她手裡拿著檔案袋,一身黑衣,頭髮束起來了,露出頎長的脖子。與我上兩次見她有很大差異。我羅明一輩子沒見過這麼高貴的千變萬化的女人,好半天才回過神來。
“我找你。”簡直是廢話。
“我知道。”她微笑替我開門,“請進。”
我把一個信封遞給她:“這裡面是你的報酬和朱朱還你的戒指。”
她收起微笑:“你們都太認真。”
“這是原則。”我努力調節氣氛,“再說朱朱的鑽戒應該我送,你送像什麼話?”
“一枚小戒指而已,我喜歡朱朱所以送她,她若不喜歡,隨時扔掉就是。”她的臉變得比翻書還快:“羅先生我還忙,你還有事麼?”
“有。”我說。
她奇怪地看我。
“我想約會你。”我開門見山。
“呵呵,”她取笑地說,“你怎知不會被拒絕?”
“因為你寂寞。”我說。
她將我給她的檔案袋掃到地上。
我轉身離開,我賭她會看那袋子,裡面除了支票和鑽戒,還有兩張音樂會的門票。朱朱是不會喜歡看那樣的演出的,她喜歡聽張學友,和一幫小Fans一起尖叫,她連F4都會喜歡,她永遠十七歲,她和於嫣兒一點也不同。
音樂會的那天,我有事耽誤了,去的時候已經開場。於嫣兒早就坐在那裡,這次是一身淡綠,也是很好看。輕聲抱怨我說:“你居然遲到。”
“我在家換衣服。”我說,“揣測於嫣兒會喜歡哪種套裝。”
她不再與我說話。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讓我恍惚,我對自己說:“羅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麼?羅明你怎麼可以毀在一個女人手裡?”
可是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詞叫身不由已。對,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個詞。
羅明的靈魂早被一個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