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起精神。程曉雪一個月沒工作,當然就沒了收入,儘管正常花費王浩天拿,還給她零花錢,但想想他自己一個人在河濱,連房子都沒有,憑啥養她?再說,她很清楚,王浩天不會離婚,她與他的年齡也差得太多,他們也不可能結婚,她跟著他的最後結局也不會圓滿,不如趁早退出,保持個情人關係就可以了。
兩個人都有了顧慮,就收斂了一些。可人的感情不是說怎麼就怎麼的。王浩天私下對自己說:長點志氣,堅決不能再沉醉在感情糾葛裡了,可總忍不住給她打電話。程曉雪呢,也下過多次決心,冷靜相處,可一聽見他的聲音就不當自己的家,照樣是隨叫隨到。
王浩天就安慰自己,慢慢會好的,多幹工作吧。後來工作是趕上去了,但感情還是不能自已。因為吃醋吵架心煩,程曉雪又開始走原來的路。她儘量瞞著他,在她看來,存摺上的存款數字必須快速上升,等到她買了房子,再攢點錢,就可以金盆洗手,找個老公嫁人,過正常人的生活——對她來說,那還是一個很遙遠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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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讓淚化作相思雨(1)
這些天,楊子巖為了能多跟梁慧雲在一起,不斷地給老婆說謊,有時說出差了,有時說招待客戶了,有時說與朋友打牌了,有時半夜裡也回家。這樣雖然有點累,但感覺很好。他曾想過,能與梁慧雲愛一場,死也值了。在他三十五年的生命歷程中,沒有哪個女人比梁慧雲對他更好了。他在家是老五,娘在他六歲時就死了,從那時起,他的童年就再也沒有整齊地穿過衣服。七歲上學那年,第一天報到他穿了二哥一件大布衫,那衣服對他來說就像大衣,衣襬到了腳脖兒,他的臉也花裡胡哨的,說不清幾天沒洗過了,還流著鼻涕,老師就問他:“幾歲了?”他說:“七歲。”老師看了看他說:“上學了,洗洗臉,穿周正點,看你,就像個老小孩一樣。”他“嗯”了一聲,旁邊的小夥伴都笑了。從此,他就有了個“老小孩”的綽號,小學五年,很少有人叫他的大號“楊子巖”。後來上了初中,他的綽號又有了變化。他的衣服不經常洗,天熱出汗,身上就有一股子“腥氣”,他排行老五,同學們就創造性地叫他“星期五”。無論好聽不好聽,綽號總是不被人喜歡的。到了初二,誰再喊他的綽號,要麼不理睬,要麼就急,慢慢地也就沒人喊了。
初中畢業,他沒考上高中,也就不再說上學的事。那時還是大集體,在家裡沒事,就與幾個大小差不多的夥伴刨紅薯燒豆,下坑逮魚,偷雞摸狗,成了村裡的“禍害”,他因為這沒少挨爹和哥的打。這樣玩了兩三年,長大了,再玩也沒意思了,就當了兵到了河濱。
到了部隊,憑著聰明,他乾得很出色。剛下到連隊,連隊要修豬圈,和泥的時候,他和四五個新兵都拿著鐵鍁亂弄。這天正巧團首長到連隊巡察工作,楊子巖本來是沒打算赤腳踩泥的,因為當時已是冬天,天氣很冷。他大老遠看見連長指導員領著首長過來了,不知怎麼就靈機一動,脫掉鞋襪挽了褲腿,跳進泥裡踩了起來。那個涼呀,可以說入骨入心,他一咬牙,只管踩,腳剛開始是涼的,後來有點疼,再後來就開始發熱,最後就沒有痛苦的感覺了。就這幾分鐘,一下子改變了他的命運。團首長本來要走過去的,偏偏就看見了泥中的他,又轉身回來問他:“小夥子,很能幹,不過會凍壞的,叫什麼名字?”
“楊子巖。”
“好,楊子巖,出來吧,精神可嘉。張連長,回頭給楊子巖一次嘉獎。”
楊子巖並沒有馬上出來,等首長走得看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