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海麼?”狄烈手指摩挲著下巴,若有所思,好一會,嘴角露出一絲微笑,“這主意不錯,話說,我還真是很久沒見到海了……”
……
二十六日一早,水陸兩批信使奉命先行出發。水上信使乘坐一艘艨艟,其上大半是倖存的趙立牙兵,他們是回泰州向正與完顏昌周旋的楚州副將邵青報信。而天波師信使,則是回縮頭湖水寨,向留守水寨的副參謀長龍旭報告戰況,同時傳達軍主狄烈均令,命其拔寨轉移,至海島匯合。
陸路信使,則是四名獵兵。他們攜帶密令,喬裝改扮,準備橫跨數千裡,返回長安,將黃天蕩戰果以及狄烈的新指令,通報天誅軍高層。
正準備出發時,卻出了一檔子不大不小的事,天波師各營軍令官,彙報了一樁違反軍令之事:查出有十三名軍兵,在裝運物資的過程中,偷拿財物。現已被依令拿下,聽候處理。
梁阿水一聽就蹦起來:“直娘賊,爺爺要親手剁了這幫賊性不改的傢伙!”
“軍主在此,休得放肆!”鄭渥喝住梁阿水,面色肅然向狄烈行禮,“請軍主決斷。”
狄烈沉默一會,下令:“各船留下必要的守衛與船工,其餘士兵,全部上岸集結。”
就在原韓世忠水寨前的河灘上,天波師二千五百士兵齊列灘頭,江面上各船隻尚有千餘軍兵船工,也齊齊擠在船舷處,數千人俱不發一聲。就連其中五十艘俘虜船,近三千俘虜,也都擠做一團,偷偷透過船艙縫隙向灘頭窺探。
灘頭之上,一十三名天波師違紀士兵,俱被五花大綁,一排跪在河灘亂石上,面朝大江。
軍令官一一將十三名違紀士兵的職務、所屬營隊、姓名報出。這十三名違紀士兵多為個案,分屬不同營隊,職務最低的,是一名入伍不久的輔兵,職務最高的,竟有一名副都頭。
狄烈與天波諸將端坐於一側,一個個面沉如水。
軍令官念完名單後,向狄烈請示,如何處置。
狄烈緩緩道:“我雖是天誅軍主,卻也大不過軍律,軍律上規定如何處置,便依律而行。”
軍令官道:“軍律第七條規定,竊取軍備物資者,初犯,杖脊二十;再犯,斬首。此十三人皆為初犯。”
在古代軍規十七禁律五十四斬中,第十條禁律,第三十五斬為“竊人財物……此謂盜軍,犯者斬之。”不過在實際執行中,也會依據事件性質與竊取財物的多寡,適當量刑:輕者鞭笞杖脊,重者貫鼻穿耳,數目巨大,斬首不貸。
天誅軍的軍規有所增減,並且分戰時軍規與平時軍規兩種情況。平時軍規的懲罰較輕,只要不是嚴重違規或累犯,一般不會重罰,比如洗全隊軍靴與洗涮全隊馬桶就是其中一種懲罰措施。而戰時軍規就要嚴厲得多,斬首亦不鮮見。
“貫鼻穿耳”這一條是狄烈在稽核軍規時劃去的,他認為軍人可打可罰可殺,但不可侮辱。所謂“士可殺,不可辱”,這“士”,在天樞城中,不單單指士子,也指士兵。
狄烈點頭:“依律執行——不過在此之前,我要跟他們說幾句。”
看到軍主那犀利的目光一一掃過,十三名軍士齊齊愧疚低頭。狄烈走到那副都頭跟前:“我認得你,當日在開封之戰時,你還是個隊正,頗有戰功……你也是個老梁山了,平日沒少培訓吧,怎地幹這等糊塗事?”
那副都頭恨不得地下開條縫,痛悔不已:“軍主……俺縱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打軍資的主意啊!俺是在撿拾泥沼中遺漏的飾物時,左右無人,俺一時糊塗,迷了心竅,就……軍主,俺認罪受罰,絕無怨言。”
其餘軍士也紛紛泣訴,是在撿拾散落的財物時,一時鬼迷心竅。這種隱瞞戰利品的行為,比竊取軍資財物要輕,這也是隻判他們杖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