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2/5頁)

接把狗仔當著母狗的面活活摔死。

那母狗便瘋了,吠了一晚上,又被打了一頓,那家主人臨時有事出門去,母狗便掙斷了繩子,跑出村外,看到穿白衣服的人就咬。

昨晚上譚睿康恰好就穿的白襯衣,只能算他倆倒黴。

到了衛生所打了一針後,手肘,手背擦傷的地方都上了紅藥水,遙遠實在困得不行,譚睿康還在等給耳朵上藥,遙遠便躺在一排椅上,枕著譚睿康的大腿補眠。

譚睿康把手放在遙遠胸口,時不時和村民們交談幾句,眾人簡直氣炸了肺,那隻狗咬誰也就算了,還咬了大學生,這事絕對沒完!

遙遠睡得迷迷糊糊,聽到譚睿康小聲說:“就在這裡,嗯。”

他的手指抓住了遙遠的衣服,遙遠睡得正舒服,抬手無意識地籤住譚睿康的手指,譚睿康手指微微發抖,力度大得遙遠發疼。

“怎麼了?”遙遠猛地坐起身,看見醫生在給譚睿康的耳朵縫針。

“撕得這麼厲害?”遙遠失聲道。

“別看。”譚睿康的聲音發著抖:“一針就行了,小遠,別看。”

遙遠握著譚睿康的手,醫生剪了線頭,譚睿康吁了口氣,遙遠道:“會留疤麼?”

“不會。”譚睿康笑道:“哥帥得很呢。走吧,回家睡覺。”

十二名被狗咬了的人去那家人門口討說法,此地民風彪悍,掄扁擔地掄扁擔,抗棍子的抗棍子,預備再見了那隻狗便當場打死再說。

主人剛回來,見了這事嚇得夠嗆,只得每人請包煙,又一人賠了一百塊錢,遙遠拿著兩百塊錢,說:“這他媽就算了?”

譚睿康道:“還能怎麼辦?把他房子拆了麼?”

還有不少人在那家外鬧,譚睿康說:“算了吧,鄉下人的命不值錢,你當是大城市裡呢。”

遙遠真是一肚子火,聽到裡面主人又答應把狗交出來讓人打死出氣,遙遠的心也軟了,說:“算了吧。”

譚睿康笑道:“走。”

兩百塊錢賠給鄰居當修腳踏車,今年回來實在太倒黴,譚睿康不能洗頭不能洗澡,呆在又熱又悶的老家裡只會平添麻煩。

遙遠鬱悶地搭上回家的長途大巴,看著車窗上譚睿康歪在自己肩膀上打瞌睡的倒影。漸漸意識到,他並非一無所獲,反而得到了某種東西。

但如果可以選擇的話,他其實不想要。

()

遙遠看著譚睿康熟睡的面容,想了很久,最後不得不承認,他還是想要。

☆、Chapter27

八月底,上學了。

譚睿康的耳朵拆了線,還沒有完全癒合,天氣又熱,遙遠擔心得很,本想請幾天假再去報道,譚睿康卻堅持不用,遙遠既怕他出汗感染,又怕傷口發炎,兩人還在家裡吵了一架,最後譚睿康堅決不請假,兩人只得收拾好東西,準備去上學。

兩人商量決定後,電腦先不帶去,遙遠也想買新的了,譚睿康用的那個還是自己初中畢業後淘汰下來的機子,自己這個也跑不動遊戲。打算一人買個筆記本。

而按譚睿康的意思是他用遙遠的高中電腦,給遙遠買個筆記本,遙遠覺得過意不去,兩個人吵來吵去吵個沒完。

譚睿康:“我平時只要上網查查網頁就夠了!你給我買這麼好的做什麼?”

遙遠又有點受不了他了,說:“這個機子怎麼帶去啊!重得要死。”

譚睿康:“你別管了,軍訓結束後你的電腦也包我身上。”

譚睿康一當家,兩人就開始因為錢的事情爭執,最後遙遠只得讓步,悶悶不樂地提著行李,跟譚睿康去上大學。

遙遠的意思是到了以後被子褥子再去買新的,用的也是,譚睿康卻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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