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2/5頁)

張帆用他極少有的體恤,又拍拍我,“過去的,就忘掉吧。”

三天內,手機響過無數次,沒一個是陌生號碼。

兩週過去,還是沒有。

我有點怒:我的感情就這麼不值錢,到了可以任生人隨便浪費的地步?

當內心煩悶,電吉他製造的噪音是發洩的最佳載體,技法甚至可以粗糙,只要夠速度。我把音量調到儘量大又不會引鄰居上門的刻度,隨手翻盤,都是上學時在老張那買的,從最便宜的無盒扎眼到最貴的絕版原盤。

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念,我隨手挑出一張盤,翻開歌單,最後一頁,那字還在。

字很小,力度卻不小,鋼筆寫的一個“錚”。字義配上那形體,直使我想到一個詞——錚錚鐵骨。

我是後來才發現的。我一直以為那些高價盤是老張費心費力幫我到處搜刮的,後來偶然瞄見那字,再找出其餘的來看,竟然都有,這才知道上家其實只有一個人。

在物上寫名字以示歸己所有的臭毛病我也有。不會每件都標,只給最心愛最珍貴的那些。這人也該如此,可他為什麼賣?

隱約聽到手機響,我截斷思路——他為什麼賣關我什麼事,反正最後是落到我手裡了。

響了很久我才找到來源,沒看就接了起來,“喂?”

“#¥%%…·#”

我大喊“稍等!”,切了正沸騰著的歌,“不好意思剛沒聽見,哪位?”

那邊先是有點耳熟的靜默,然後有人清了清嗓子,“我是張一律。”

我像一隻氫氣球,一直被人按著,現在突然鬆手——我終於飄了起來。

可這輕盈感卻只持續到我們見面。

他約我看某電影的首映,我飄然而至,卻見他冷清清的模樣,絲毫不殷勤。大銀幕下他紋絲不動地端坐在我左邊,半句話沒有,我和他的關係,似乎跟我右邊那陌生人沒區別。

我乾脆仔仔細細看那個電影,是我很少看的主流文藝片,明知道結尾,卻還是跟著導演去兜一大圈兒。

聚精會神,我幾乎都忘了跟誰來的,卻不料字幕升出前,他突然拖過我的手,拉我起身就往外走。

我有點不願意。

這人有莫名奇妙的特質:莫名奇妙要了我電話卻兩週才打來;莫名奇妙約了我看電影卻待我仿如陌路;現在又莫名奇妙拉我的手。

雖然我已經不是處女了,但這並不代表我可以隨便讓男人拉手。

出了影院,我總算得以把手抽回來,白了他一眼。他沒看見似的,問我,“吃飯去?”

我對他的莫名奇妙已經忍受到極限,心想這要去了,待會兒那飯桌上還不大眼瞪小眼?當機立斷,“不了,我回家。”

話說到這兒,我已經坐進他車裡,他關好門的那剎,空氣一下子靜止下來,悶著緊繃。

張一律不看我,目光投在車外剛散出來的人群中,“我不是反覆無常的人……”

——你聽過明明低沉,卻萬分縹緲的聲音麼?我反正是頭一遭兒。

他用這聲音繼續說,“只是面對你,我好像……不太會了。”

我回家後躺在床上反覆想他這句話,咀嚼出不止一種可能性。造成一題多解的關鍵是“面對你”這仨字的意思,究竟重點在“面對”,還是在“你”?如果是前者,那就是說,他本來對我有點意思,可見到我就突然沒了興致,不知道怎麼繼續了;若是後者,意思就是,他從前很會對女孩子出招數,可現在對我使不出來了。這兩種意思背道而馳,我到底該咋理解?

我們後來還是去吃飯了,因為車裡他說完那句話我半天沒接上茬兒,他趁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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