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丟在地上的帽子。這裡一定發生過什麼。她想。
她戴上手套,推開門。一眼就發現了扔在沙發的那件風衣。11月1日晚,龍琪回來過。上官也發現了這一點。
她回來過?那為什麼匆匆忙忙又走了?而且走得這麼急,連外衣也來不及拿。再者,如果她只是想拿點東西什麼的,她不應該把風衣脫下,拿上就走更符合她的個性。她跟文室的感情並不好。沒什麼好說的。既然她把外衣放在這裡,那就是想逗留一陣,但她卻匆匆地走了。
為什麼?
文室的死亡時間是晚上11點5分,龍琪大酒店距她的家30分鐘的路程,也就是說,龍琪到家的時間應該是晚上10點半不到。
那一個獨居的男子,在這個時間不會就上床睡覺吧?
難道龍琪在客廳遇上正看電視的文室,他對她進行搔擾,然後龍琪奪門而去?上官搖頭,首先,他們結婚十多年了,應該沒那種激情了;再者,以龍琪的手下功夫,文室要真敢這麼做,恐怕這裡就是兇案第一現場。
上官上了樓。她先推開的是文室的臥室。
凌亂。這是第一印象。然後,才是豪華與氣派。最後,她看到茶几的菸灰缸裡有個菸蒂。她用鑷子夾起來,上面有淡淡的唇印,是口紅印。顯然,這不應該是文室的。
龍琪,龍琪在這裡坐過,還抽完了一支菸。她的口紅就是這個顏色。很淡、很滋潤。
是什麼原因讓她停留?停留在丈夫的臥室?
上官這時看到了門後的手機,這手機不是文室的,如果是,十天過去,早該沒電了。有人來過,然後發生了突然變故,所以連手機都丟了。這人是誰?她摁了幾下手機中的儲存號碼,其中一個很熟悉,撥過去,竟然是楊小玉。
“咦,上官,你拿著你們方隊的手機?”對方的聲音無比地吃驚。
這是方隊的手機,新手機。上官沒見過。一定是龍琪給他的。這個傢伙!
對,他來過!!
──龍琪來過,文室死了;方隊來過,要跟陸薇結婚。
這兩者之間,會有什麼聯絡嗎?
上官緩緩地在龍琪坐過的那張沙發上坐下,視線一展,發現這沙發正對著床。雙人床。如果文室當時不在,她沒理由一個人坐在這裡抽菸,樓上臥室多的是;如果文室當時在床上,龍琪會有興趣坐著看他?若她對他真的有興趣,她也應該在床上。他們可是合法的。
那麼,她坐在這裡,應該是床上有了特別的“景觀”。值得一觀。
上官猛地站起來,走到床前,被褥有些亂,枕頭倒擺得很整齊,雪白的枕巾上,有一根長髮,不,兩根。──女人,一個長頭髮的女人在文室的床上。
這的確值得一“觀”了。
上官又折回門口,想像著龍琪當時的反應。她會怎麼做?一哭二鬧三上吊?
上官搖頭。龍大老闆恐怕缺少那段“浪漫”情懷。
她會坐在這裡靜靜地抽菸,然後說點不鹹不淡的話,瀟灑地走掉。而這種瀟灑,會是一種無形的壓力。她很會創造這類氣氛。不,應該說,她本身就帶有這種“煞氣”。
於是文室頂不住,心虛了,追上去。酒店成了他的斷魂臺……
現在的關鍵是,那個女人是誰?
“我想跟你說說陸薇。”
沉默了很久後,小方開口了。
而他開口說的,卻是別人,一個攔在“他”與“她”之間的別人。
龍琪將視線從無邊秋色中收回,看著他,眼中也藏著無限秋色。暮秋的的顏色。
小方也看著她,一副大腸於斯時斯刻百轉千回,千迴百轉,“陸薇”這兩個字讓他很難開口,卻又必須開口,關於陸薇,關於他和陸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