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已經無父無母,老家就是個空宅子,撂在鄉下,從當捕快起就沒回去過。溫成庚生父早逝,生母改嫁,已經投奔縣令夫人多年,也一直住在衙門。
故而,他們也算是多年的鄰居了。
好死不死,還住隔壁。
良蒙跟溫成庚的脾氣不對付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倒不是結怨,只是從少年起就一直爭強好勝,暗中較量,雖然表面上不顯,不過各自心知肚明。
過去的數年間,作為衙門唯二的捕頭,他們愣是搞出了有如置身江湖般紛爭迭起的精彩大戲。
是以兩人的關係維持在不冷不熱,愛答不理的狀態,偶爾也會針鋒相對。
但在某些事情上,他們卻總有相同的看法和說不清道不明的默契。
沒有人比他們更瞭解彼此。
大概這就叫惺惺相惜?
良蒙說完今日的遭遇和種種反常,就捧著茶杯,一隻腳浸在冰涼的井水裡,消腫。
他看了看溫成庚,對方正凝神思索,連端茶的姿勢都跟自己很像,他忽然有點感慨。
英雄惜英雄,有時候不僅發生在絕世高手一個眼神的對視中,也有可能產生於兩個屠夫同時揮刀剁肉的一瞬間。
比如現在,良蒙都能猜到溫成庚要說什麼。
“去查查?”
良蒙喝了口茶,勾起嘴角。
“不好意思,腳崴了。”
作者有話要說: “洲”多指江河湖等的中心島,例如入海口的三角洲,艾瑪可我這裡不是泥沙沉積出來的,不過就這麼愉快地設定吧QVQ
☆、良蒙(二)
對於良蒙崴腳,溫成庚覺得自己有一定的責任,故而晚飯時特意來敲他的房門。
“進來。”良蒙在屋裡道。
溫成庚推開門,就看見他坐在床上看書,崴到的那隻腳還泡在腳盆裡,井水冰涼,使他的腳尖也凍得泛紫。
“你的腳不冷?”溫成庚下意識問。
良蒙瞥他一眼,“還成,你有事?”
“問你晚飯怎麼吃。”
良蒙道:“你準備出去買?”
溫成庚抱起胳膊,往門框上一靠,搖了下頭,“廚房裡做,下麵條。”
捕頭院子裡是有小廚房的,但平日裡兩個人從來不一起吃飯,有時候各做各的,有時候到外面去買,現在良蒙行動不便,廚房裡還剩著點菜,溫成庚就想順手把兩個人的晚飯都做了。
良蒙也想到了,只是這樣依靠別人還真是有點不習慣,要是換作那幫捕快小子們,他興許就拒絕了,但這人是溫成庚,不一樣。
這麼好一個使喚對方的機會,良蒙怎麼能放過。
他理所當然道:“那行,分我一碗,我要蔥花不要香菜,放點香油和醋,再來個荷包蛋,謝謝。”
溫成庚:“……”
兩個人的廚藝吧,可以說是半斤八兩,溫成庚沒吃過良蒙做的飯,所以這次算便宜這貨了。
他默默地跑去廚房一通忙活,良蒙在屋裡豎著耳朵聽,結果也沒聽到什麼響動。
過了半個時辰,溫成庚端著碗麵進門了,放在矮桌上。
“過來吃。”
良蒙放下書,坐正,“我就坐這吃吧。”
“不行。”溫成庚出乎他意料地堅持,“坐床上吃灑了湯怎麼辦,過來坐,”他掃了一眼良蒙的腳,又問,“我扶你?”
良蒙心想怎麼跟訓小孩一樣跟我說話,不過還是妥協了,“不用扶,就這麼兩步路。”
他擦擦腳,拖著鞋慢慢挪過來,剛要坐下,溫成庚忽然想起來似的,“等下,剛擦過腳,去洗個手。”
“……”
良蒙氣結,早知道就該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