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吧 > 遊戲競技 > 風之名燈 > 第25部分

第25部分 (第1/5頁)

我抬頭看老闆,他面無表情,我用筆沾墨,小心寫下「D D」,彷彿那是名字的起首字母。

他用手把墨扇幹,把「收據」推給我,他帶著一丁點笑意問我:「D代表什麼?」

「作廢(Defeasance)。」我說,「那表示讓某事不具約束力,通常是指合約。第二個D是指脆烤(Decrepitate),就是把人丟進火裡發出的劈啪聲。」他茫然地看著我,「在鈞普伊,脆烤是偽造文書的刑罰,我想亂擬收據應該是屬於那一類。」

我沒動手去摸銀幣或那張收據,氣氛沉默緊張。

「這裡又不是鈞普伊。」他說,一臉鎮靜。

「是沒錯。」我承認,「你很想汙錢(defalcation),或許我應該加第三個D。」

他又狂笑了一聲,接著微笑對我說:「少爺,你說服我了。」他抽出一張新的紙,放在我前面,「你來寫收據,我簽名。」

我拿起筆寫:「本人同意,把裡面提有『致克沃思』的《修辭與邏輯》一書歸還給這張收據的持有者,換取兩銀分,只要他出示收據於——」

我抬頭問:「今天幾號?」

「旬五,三十八號。」

我已經沒有記日期的習慣了。在街頭,每一天都跟隔天差不多,只不過大家在旬六會喝多一點,在悼日會比較大方一點。

但如果今天是三十八號,我只剩五天可以去大學院,阿本以前告訴我,註冊只到燃日,萬一錯過了,下個學期還要再等兩個月。

我在收據上填好日期,劃一條線讓書商簽名,我把紙推向他時,他表情有點困惑,也沒注意到收據上寫的是「銀分」,而不是「銀幣」。銀幣價值大多了,那表示他同意以比買價還少的錢,把書賣還給我。

但是,當我想到這一切有多愚蠢時,我也不再得意了,因為不管是銀分、還是銀幣,我都無法在兩旬內攢夠錢,贖回那本書。如果一切順利,我可能明天就離開塔賓了。

這張收據雖然再也派不上用場,但它稍稍撫慰了我揮別兒時最後一樣東西的痛苦。我吹一吹那張紙,小心地把它摺好,放入口袋,拿起兩銀幣。老闆抓住我的手時,我嚇了一跳。

他歉疚地笑著說:「很抱歉剛剛寫了那張借據,但你看起來好像不會再回來了。」他稍稍聳肩說:「喏!」他把一個銅幣塞進我手裡。

我想這人不是那麼壞,也對他微笑,一時間我對剛剛寫的借據感到有點愧疚,也對順手偷了三隻筆感到過意不去,不過那感覺只持續一下子而已。既然沒有什麼簡單的方法可以歸還那些筆,我離開時又偷了一瓶墨水。

第三十一章 貴族習性

那兩大銀幣給人一種篤定感,那和它們的實際重量沒什麼關係。曾經窮過好一段時間的人,都會懂得我的意思。我先買了一個好的皮包,掛在我衣服底下,緊貼著面板。

接著是好好吃一頓早餐:一盤熱騰騰的蛋和一片火腿,新鮮鬆軟的麵包,一旁搭配著大量的蜂蜜與奶油,一杯才剛擠不到兩天的鮮奶,總共花了五分鐵幣,那可能是我吃過最棒的一餐了。

坐在桌邊用刀叉進食的感覺很怪,坐在人群中的感覺也怪,有人幫我送上食物的感覺更怪。

我用最後一小塊麵包抹盡剩餘的早餐時,才發現我有個問題。

即使是在這個稍嫌不淨的海濱旅店裡,我還是引人注意。我身上穿的衣服,不過是挖個洞讓頭手鑽出來的粗麻袋,我的褲子是帆布做的,比我的身材大了好幾號,散發著煙味、油味、巷弄裡的汙水味,褲頭是用垃圾堆裡撿來的繩子綁著。我全身髒汙,赤著腳,臭氣沖天。

我該買套衣服,還是找個地方洗澡?如果先洗澡,之後還是得穿上那些舊衣服。但是,如

最新小說: 化身NPC:我與玩家和平共處 籃壇第一外掛 我一體校生:成為拳王很合理吧 不是御獸師咋了?我有一國御獸 魔法書成真:開始夢域副本 眉山蘇氏,蘇允最賢 超能進化:我的兵種有點貴 龍族:路明非的逆反劇本 末日遊戲的違規者 我把NPC拐跑後遊戲崩了 捱打永久加生命,開局即無敵 強制遊戲 從EVA開始的穿越之旅 NBA帶著西蒙斯踏上籃球之巔 網遊:女孩子也能成為大佬 國乓!讓我成為我的榮耀!! 光與暗的交響 網遊:開局萬倍增幅,炸了新手村 求生遊戲,我在異世捲成大佬 體育:我在奧運會,吊打大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