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將我也一起算計了,聲嘶力竭的亂叫:“當然是!當然是!現在還有帳可查……”
“大膽!”驀然之間,我一聲厲喝:“你死到臨頭,還想攀誣不成?既然有三年未發軍餉,那麼著三年來,你可曾將事務向任何有司報告?既然不曾向有司報告,就說明這三年來未有其事,你卻在這關口胡亂攀誣,那就是罪上加罪!”
李縣尉厲聲道:“未曾向有司報告,那是因為報告也無門!大人若是要公報私仇……小人也無話可說!”
冷笑一聲,說道:“公報私仇?本官哪裡用得著公報私仇?就這些附近商旅控訴你的案件,就足以將你凌遲處死!身為朝廷命官,竟然驅兵為匪,這樣的行為,足以讓你死上十八次!”站起來,靠近李縣尉,低聲冷笑道:“昨天縣尉一場混戰,多處失火。你所謂的當日賬目,已經燒燬了……所以,縣尉大人,您就別指望著賬目了。”
其實,縣衙是有些地方失火,但是李縣尉的賬目卻不見得被燒了。這樣說話,不過是想要叫李縣尉絕望——另外一個目的,是說給上座的吳定國聽的。吳定國距離不遠,我聲音雖然輕,他卻必能聽見。果然,我一句話落下,吳定國的臉上,就浮現出了笑容。
李縣尉眼睛裡閃過一絲絕望的光芒,厲聲說道,“你們這是……官官相護!”
我淡淡一笑,“臨死攀誣,不足為證。身為命官,卻驅士兵為盜賊,甚至謀殺上官,這罪你可認了?”
李縣尉冷笑了一聲,說道:“認了又如何?我是朝廷命官,你不過是比我大上一級而已,你無權定我的死罪!玉大人,趕緊將我案子送到刑部去吧——你也可以早點從這個漩渦裡脫身!”
李縣尉說的,正是大興朝的國法。為了預防地方官吏之間由於恩怨衝突而發生的公報和私仇現象,同一個地方的官吏,至少要大上三級還有審判權。即使有審判權,也沒有死刑執行的權利。這些犯罪的官員,必須送到京師刑部去,再行審理,由刑部確定是否判處死刑。
現在我鄯城縣情況特殊,我一邊審案,一邊已經將情況報告給朝廷。靠著皇帝陛下對我的寵愛,朝廷批文昨天已經下達,我可以直接審理李縣尉。然而——我畢竟沒有死刑權!
我沒有死刑權,沒有死刑權——那就意味著——遲則生變!
冷汗再度溼透了衣服,眼睛卻不自覺的看向東門。東門坐在輪椅上,作為我的幕僚,他與歐陽毅一樣留在我身邊,只不過歐陽毅是站著,他卻是坐在邊上。等閒不開口,只有在必要的時候,才謹慎的悄聲提醒我一兩句。現在,我卻不由自主的將眼睛投向他。
東門向我緩慢而堅決的點了一下頭。
我看懂了那個眼神,那個眼神是說:當機立斷。
昨天夜裡與東門談論過今天可能會出現的情況。東門給我的建議是:當場斬殺!
將可能會造成事故的李縣尉當場斬殺!
當然,我不能無緣無故斬殺一個八品縣尉。所以,東門給我的計謀是:用言語激怒李縣尉,讓李縣尉口不擇言甚至給李縣尉暴起傷人的機會……然後,趁機斬殺!
在這樣的場合下斬殺,李縣尉又是罪有應得,朝廷刑部,也找不出錯誤來!
只是——這樣的斬殺,等同於謀殺!
狂狀元四:風雲變幻起朝堂 第八章 玉面閻羅(上)
在這樣的場合下斬殺,李縣尉又是罪有應得,朝廷刑部,也找不出錯誤來!
只是——這樣的斬殺,等同於謀殺!
李縣尉是罪有應得。是應該明正典刑。然而,同樣是死,明正典刑是一回事,這樣算計殺害是另外一回事!
就為了我的前程,為了我個人的利益,我……可以使用卑鄙?
一個晚上,難以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