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3/5頁)

想和情緒根本就沒有辦法用理智控制。

那個時候他只一心覺得,看不到回報的夢想什麼,是最愚蠢不過了,根本就沒有權利和錢來的實惠有用。就算是心情已經沉澱了很多的現在,他也不覺得當初放棄專業,改為考公職是錯誤的。

可這個女孩子竟然告訴他,她是為了夢想而做出了放棄他的選擇?

嘴角揚起一絲諷刺,方息直起脊背,長長的抻了個懶腰,從長椅上站起來。

說什麼夢想都是狗屁,誰不知道m國在各方面都比這邊強,多少人削尖了腦袋也想過去,過去了就想著入籍,為得不過是更優越的生活。

人往高處走嘛,這是無可厚非的,他又不是不能理解。換了他,也許也無法抗拒,真是沒必要說什麼夢想唱高調,反而聽著沒意思。

沒有回家獨自一人面對四面牆壁的心情。抬腕子看了眼手錶,方息乾脆步行往虞子鴻住的地方走去,按距離算,他走到地方應該剛好是好友接小鬼回家的時間,說不定,還能趕上夜宵。

儘管沒什麼雲,但在到處都有的霓虹映襯下,頭頂的星空看上去並不怎麼閃耀。好容易走到臨江的好友家,方息看著目標窗中透出的光,心中暗暗呼了口氣。

不枉費他

抽風一樣步行了小半個城市,總算是沒有撲空。

按了對講,來開門的不是好友,而是好友養的小鬼。方息倚在門口居高臨下的看著身高及自己肩膀的少年,笑道:“已經下晚自習了?考生還真是辛苦啊。”

穿著居家服的少年連個白眼都沒給他,只是默不作聲的從櫃中拿了拖鞋闆闆整整的擺到他的腳下,然後便一個轉身,頭也不回的進自己房間去了。

“秦嵐,是誰來了?”

廚房中好友的聲音遠遠的飄出來,聽起來不甚清晰。方息換上拖鞋,自動自發的將外套脫下來掛在門口的衣架上,直徑奔向廚房。

“是我。怎麼,給小鬼做夜宵?大半夜的,做這麼油膩的。”

靠在廚房的牆壁上,方息笑看著好友穿著方格圍裙,邊往放切好片的茄子裡塞肉泥,邊將塞好勾芡過的下油鍋,絲毫沒有伸手幫忙的打算。

“這才九點多,不算半夜,再說秦嵐愛吃這個。他太瘦了,吃點葷腥長長肉也是好的。你別在這裡站著,既然來了,去把爪子洗乾淨給我打下手!”

就算不是半夜,也不是什麼適合串門子的時間。聽著好友頭都沒回一下的使喚,儘管知道對方看不到他的表情,方息還是不由自主的勾起了嘴角。熟門熟路的摸進好友房間翻出一套居家服換上,再熟門熟路的晃到洗手間洗乾淨爪子,方息回到廚房,直接挽起袖子,動手開始幫忙。

“真是麻煩的零嘴,你也太慣著他了。”嘴裡抱怨著,方息的手卻忙碌的很利索,加切茄子的刀工也很不錯,在廚房打下手顯然有眼力價到很合格,沒有半分偷工減料或者敷衍的意思。

“這些事先準備好也不麻煩,再說,這不正好?我記得你也很愛吃。”沒問他為何這個時間連個招呼都不打就過來,好友隨意自然的態度,就像他是這個家晚歸的一份子,而不是一個偶爾才會來的客人。

有的時候連方息自己也奇怪,虞子鴻的長相性格都是他中意的型別,相處的感覺也很舒服,而且,明明兩人都不是直男,可是,他們卻從未發展成相互覬覦菊花的關係。固然,人家虞子鴻是早早有了心儀的物件,注意力自然不會放在他身上。可是,他自己為何也沒有呢?

友情與愛情的界限到底在哪裡?他又是如何成功的把持了這樣的尺度,對身邊明明就很可口的好友沒有興起任何念頭呢?

連他自己,都不明白。

作者有話要說:從今天開始,儘量爭取隔日更。今天更這個,明天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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