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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對中國社會的認識和怎樣建設無產階級文學藝術的看法。

1928年2月23日,魯迅終於寫出《“醉眼”中的朦朧》,第一次對創造社和太陽社的批評正面地進行反駁,他讓這篇雜文公開發表在3月12日出版的《語絲》週刊上。

在這篇文章中,魯迅並沒有給創造社、太陽社的同志扣什麼帽子,他據理申明,指出這些青年革命者的一個根本弱點,這就是“朦朧”,對中國社會的認識是朦朧的,對中國社會鬥爭的營壘分野的認識是艨朧的,對無產階級文學面貌的理解也是朦朧的。在魯迅看來,革命者的可貴品質在於襟懷坦白,敢於明言,決不怕批判自己,因此,他不贊成本來是朦朧的,卻要認為自己看得最清楚,甚至覺得“唯我是無產階級”。例如五四運動以來,新文化運動的一些作家、藝術家,提倡人道主義,這在野蠻地踐踏人的尊嚴。不把人當作人的中國封建專制社會中,是有反抗意義的,這與拿著人道主義的旗號來反對革命是兩回事。但普羅文學的倡導者們對於人道主義的認識也是朦朧的,因此,他們籠統地稱托爾斯泰為“卑汙的說教人”。抨擊魯迅講了“人道主義的漂亮話”。魯迅批評他們“知道人道主義不徹底了,但當‘殺人如草不聞聲’的時候,連人道主義式的抗爭也沒有”。對於中國社會的人肉筵宴似的所謂東方文明,魯迅是比創造社的青年革命者們看得透徹的,他清楚地知道,在獸道橫行,人的尊嚴被隨意踐踏的時代裡,人道主義式的抗爭是完全必要的,在“殺人如草不聞聲”的屠伯面前,丟掉人道主義的抗爭旗幟是不應該的。魯迅的反批評顯然是善意的,為中國革命著想的。

竊火者(5)

魯迅還看到:“革命文學”倡導者們另一個根本的弱點,即他們與人民大眾的位置放得不對。魯迅指出他們雖然自己認為是無產階級文藝家,實際上還是反叛的小資產階級。因此,他們只是從書本上學了*主義,還沒有跟實際與大眾結合好。他們只想用從書本得到的革命意識去“獲得大眾”,啟蒙大眾,卻沒有認識到自己應當在大眾的鬥爭中得到鍛鍊和考驗,應當和大眾,特別是和無產階級大眾思想感情首先融成一片,做大眾的一員。魯迅懇切地告訴他們:現在則已是大時代,動搖的時代,轉換的時代,中國以外,階級的對立大抵已經十分銳利化,農工大眾日日顯得著重,倘要將自己從沒落救出,當然應該向他們去了。” 魯迅對這些青年革命者錯誤地看待他,坦率地表示了不滿,他說:“連我也會升到貴族或皇帝階級裡,至少也總得充軍到北極圈內去了。”

寫完這篇文章,魯迅的心情很不好,他似乎覺得無須把氣力放在這裡。第二天,他心情鬱悶地寫信給臺靜農說:我在上海,大抵譯書,間或作文,毫不教書,我很想脫離教書生活。心也靜不下,上海的情形,比北京複雜得多,攻擊法也不同,須一一對付,真是糟極了。 (1928年2月24日信) 論爭延續了一年多,魯迅又作了《文藝與革命》、《我的態度氣量和年紀》,《現今的新文學的概觀》等文章。在這些文章中,魯迅嚴格地站在論爭的立場上,從不感情用事,也不作人身攻擊。他在論爭中,對於文學與無產階級革命的關係,一直認真地思考著,探求著。

魯迅是一個富有實際精神的人,他對現實一直保持高度的清醒態度。他的文章,嬉笑怒罵,都讓人們感到跳動著革命的脈搏。他雖然沒有積極地提倡革命文學,認為沒有急急忙忙掛招牌的必要,但是對於“革命文學”口號的提出,魯迅還覺得是一種歷史的必然。他說:我是不相信文藝的旋乾轉坤的力量的,但倘有人要在別方面應用他,我以為也可以。譬如“宣傳”就是。……一切文藝,是宣傳,只要你一給人看。即使個人主義的作品,一寫出,就有宣傳的可能,除非你不作文,不開口。那麼,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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