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裡面的小男孩,到底在母體中遇到了什麼事情?怎麼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就誕生出了這樣,非常人的思想?
這個地方跟煉獄又有什麼差別?
煉獄是什麼?1、初期教會自主後第二世紀起就開始為亡者代禱了。煉獄一詞雖不是聖經的名詞,在聖經裡並沒有這個詞語,但卻有這個意思。這種沒有名詞卻有個意思的情形就像天主是三位一體那樣,三位一體這個名詞是聖經所沒有的。但聖經卻有這個意思,直至聖經時代以後,才有些人透過反省並且用個專有名詞,來說這些在聖經裡早已存在的概念。 ;2、聖經有幾處地方提到有關煉獄的概念,它們分別是(一)加下(即瑪加伯下)12:40…45,這段聖經指出我們可以、而且應該為亡者祈禱和獻祭,為叫他們獲得罪赦 ;;(二)瑪/太12:32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這節聖經似乎暗示有些罪在來世是可得赦免的;(三)瑪竇福音5:25…26,它提及要還清最後一文錢,才能出獄;(四)格/林前3:10…15亦暗示人死後有某種好似從火中經過一樣的淨化和煉淨的過程。 ;3、根據這幾段聖經,在早期教會的教父時代,即是宗徒時代之後的那個時代,已經有煉獄這個道理浮現出來。新舊約正典聖經在主後397年才訂出,但在此以前(聖經正典還未訂出以前),亞歷山大的克雷孟(alexandria,約主後140…217)、西彼連(cyprian,約主後200…258)、金口若望(,主後344…407)、奧斯定(,主後354…430)等東西方教會的教父已經講煉獄了。 ;4、綜合聖經和教父的反省,煉獄是指人死後的一個淨煉、淨化的過程,即是說如果一個人在他死的時候,還有一些小罪、或生前未做補贖、又或沒有充份悔罪的心情等等,那麼,在他死了之後,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經已確定,但暫時不能立即接近至聖至潔的天主,要在煉獄中煉淨之後,才能進入天國。 ;5、有煉獄的道理,並非說基督的救恩不完整,而是說我們自己不足而已 ;。其實我們在現世生活或多或少都體會到這種煉獄的境界:天主是真善美和幸福的根源,與天主永遠在一起就是天國(上天堂),而不要天主,永遠與這個美善幸福的根源分開就當然痛苦,這就是地獄。今日我們信了主,已經是選擇了天主/天國,但卻未曾達至圓滿--我們並非那麼完全地歸向他,與他在一起,有時基督徒都會貪戀一些不應有的福樂而犯罪遠離天主的。我們還需要不斷更新和淨化自己,煉獄就是這種過程和境界的一種表現。 ;6、一個信徒若生前未能百分百完全歸向天主,仍需煉淨/淨化,那麼。他死後(雖然已選擇了天主/天國)也應未能立即完全投身於天主的懷抱中,仍需一個煉淨/淨化的過程,這過程就是天主教所講的煉獄。 ;7、既是煉淨/淨化,按理應會是有點辛苦的,我們(在世時)生病要戒口,都會覺得有點辛苦,作禁食祈禱的操練,也會挨受一點飢餓之苦,從罪和煉淨之苦的角度來說,煉獄可說是(在那裡)為他的罪承受最後的刑罰。
煉獄ry一詞來自拉丁文動詞purgare。有精煉之意。在教會的傳統中,煉獄是指人死後的精煉的過程,是將人身上的罪汙加以淨化,是一種人經過死亡而達到圓滿的境界(天堂)過程中被淨煉的體驗。在非基督宗教中,也用了許多擬人化的說法來表達煉獄的思想。如輪迴或靈魂在陰府中的情況等。 ;但丁《神曲》中描述的煉獄計有9層,生前犯有罪過,但可以得到寬恕的靈魂,按人類的七大罪過,分別在那裡懺悔罪過,洗滌靈魂。 ;伊斯蘭教信仰的後世懲罰處所,亦譯“煉獄”。或“火獄”。阿拉伯語“哲罕南”的意譯。中國穆斯林多沿用波斯語duo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