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農會,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農戶們基本上不識字的問題。
當然,對於數學,大部分農民也只有最基礎的用手指頭做輔助來數數的能力,屬於徹底的文盲。
一個村子裡能找著個認識幾個大字、能進行最基礎的加減運算的,那都算是運氣好。
蘇詠霖麾下認字識數的人手也是寶貝,都很緊缺,短期內無法大量投入鄉村內。
所以特事特辦,只能讓那四十一個蘇家老兵多承擔一些職責,客串一把肝帝。
農會總要有機構,有權力,能管事兒,能服眾,可以承接蘇詠霖之勝捷軍總部的號令,組織村民辦事,村子裡孬好一百來戶人家,農會說話不管事兒是不行的。
所以蘇詠霖深思熟慮之後,定了一個農會的執行章程。
他規定了農會應該做哪些事情,擁有哪些權力。
為了讓農會說話算數,行政權、司法權和武裝控制的權力必須要賦予農會。
在這個遍地都是地主鄉紳控制區域的地方,想要讓新農村生存下來,農會一定要有權力、能領導、敢於抗爭。
蘇詠霖生活在南宋的時候,南宋政府架構一般就到縣了,但是縣府官員依然是權力掌控者,對於縣域內的所有人依然有著絕對的權威,絕非弱勢。
他們對大地主鄉紳之類的家族當然客客氣氣的商量,你好我好大家好。
但是蘇詠霖也注意到,對自耕農這樣的弱者和富農、小地主這樣不能影響縣政的末流準鄉紳,縣府依然說話算話,具有強制力。
縣中小吏乃至於一些武裝人員時不時的就集團下鄉,去找普通農家和富農、小地主家庭敲詐勒索,相當於收保護費,掙外快,根本不會被算在正常稅收裡。
當然,你可以不給。
但是你要是不給,就等著穿小鞋吧。
在這一畝三分地裡,強龍不壓地頭蛇,趙官家說話都沒有這些惡霸好使,你再勤勞、再會積累財富,也會隨時成為這幫惡霸眼中的肥羊,用各種稀奇古怪的理由隨時隨地宰你一刀。
除非奇遇,或者成了讀書人考取了功名,否則你永遠也別想出人頭地,你會被敲詐到死,死了還要敲骨吸髓,極盡作惡之能。
蘇詠霖作為一個商人,要是沒有孫元起的庇護,他也是定海縣地方官府嘴裡的一塊肥肉,大家的錢袋子、儲蓄罐,什麼都別想保住。
而在這裡頭,普通農村裡的農戶們作為一線生產者是失聲的,是沒有任何政治權利的。
別說政治權利了,連作為一個人最基本的人身權利都不得保全,縣府可以任意敲詐勒索、巧取豪奪,乃至於肉體消滅,農民們無力反抗。
所以蘇詠霖覺得無論是眼下還是未來,他都要給農會行政權力。
農會一定要保證在縣級政府之下不會失聲,能發聲,有自己的職權,能動用起來。
如此,才不會肆意被縣裡的官員團體欺凌、敲詐,而縣府凡事都要和農會商量著來,不能隨意強制指令,損害農民利益。
為了保障這樣的行政權力,農會還要擁有一定的司法權力。
司法權力可以保證農會對農村的掌握,在戰爭時期可以隨時審判破壞農會的陰謀分子,防止他們在地方搞什麼顛覆性的陰謀。
而為了保證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的執行,武裝權力就是基石。
農民自衛隊必須要建立起來,給與一定程度的訓練和武裝,使得農會擁有對陰謀分子的攻擊和對不法縣官的反抗能力。
在金人控制的農奴村莊區域內,擁有這三個權力,農會的架構就基本完整了,可以執行了。
而在其他依舊被地主鄉紳控制的地區,農會還要做一件事情——推翻地主鄉紳的私人宗法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