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尷尬地笑了笑,然後扭過頭來,儘量使自己笑得自然些,溫和地問道:“媽,我送你的吉祥物呢?”
謝婉玲正憂心忡忡,突然聽到唐信問起,倒是精神振奮起來,發自內心笑道:“隔壁街川湘酒樓的董老闆花了三萬塊錢買去了。”
“賣,賣了?三,三萬?”
唐信目瞪口呆,整個人像是遭到晴天霹靂一般。
謝婉玲見兒子吃驚的樣子,以為唐信驚訝三萬塊錢這筆“鉅款”!
他一個高中生,見過什麼世面?三萬塊錢肯定能讓他嚇住。
“是啊,董老闆出手闊綽,他開價一萬,我隨口還了個三萬,他就說成交。所以就賣給他了。”
謝婉玲對那個吉祥物並不中意,畢竟招徠生意貓形象算不得討喜,更不可能是古董,但是偏偏就有人花大價錢買。
事後謝婉玲也想過董世佑肯花三萬買那玩意,究竟為什麼?
但是隻要謝婉玲一想到,這個東西是她兒子拿來的,就覺得肯定不值錢。
首先唐信連銀行卡都沒有,何來存款買貴重東西?即便有私房錢,也絕不可能有超過三萬。
所以,那個擺設賣三萬,謝婉玲覺得穩賺不賠。
可唐信現在一臉失魂落魄。
這買賣,賠到家了!
那可是讓家裡餐館起死回生的寶貝啊!
就算現在家裡的餐館營業規模不大,就算客流不息,每個月賺的錢也超不過十萬,可隨著生意越做越大,招徠生意貓的價值是在無限放大的啊!
“媽,能買回來嗎?”…;
現在輪到唐信強作笑顏了。
謝婉玲奇怪地看著唐信現在怪異的表情,像是在笑,卻比哭還難看!
“買不起。”
謝婉玲露出一絲愧疚的表情,她並不知道招徠生意貓的價值,只以為是她賣掉了兒子拿來的東西而讓兒子傷心了。
“究竟是什麼東西?你們母子倆怎麼回事?”
唐彬推推眼鏡架,根本沒聽懂這倆人的對話。
“爸,你先別問,媽,你說買不起是什麼意思?不是三萬塊錢嗎?退給他就行了啊。”
唐信現在是真的心裡著急,他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不光是一件寶貝被賣掉的原因,更多的是因為他忽然覺得從他身上這個口袋裡掏出的東西,被別人使用,而不是自己的家人,感覺很怪,令他非常反感,牽腸掛肚的,就好像是自己的胳膊腿丟了一樣。
謝婉玲見到兒子著急,心裡越發不安,愧疚更加濃重,但她還是從櫃檯後面把一份協議拿了過來,遞給唐信看。
“混”
唐信欲破口大罵,但父母在場,終究忍住。
這份協議上寫的很清楚,董世佑以三萬塊錢的價格買走了招徠生意貓,如果謝婉玲反悔,將要支付三百萬的價格回購才行,回購有效期,三個月!
因為不知道如何命名招徠生意貓,所以就用相機拍下的圖片作為標準。
這這這
儘管心裡憤怒,但唐信還是不得不讚嘆對方:這董老闆簡直太會做生意了!
“不就是個工藝品嘛,你也不要耿耿於懷,想想你上大學的學費和生活費,這三萬塊錢你媽都給存著,將來你畢業了,要是家裡存款夠,就給供套房,把首期付了。”
唐彬也把協議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最後一錘定音。
唐信勉強笑笑,沒再出聲。
他其實很想告訴父母:現在我的感覺就像是我兒子被別人拐跑了!絕對不是被販賣,而是用廉價的棒棒糖拐走!
三萬塊錢聽著挺多,可是跟招徠生意貓的價值,有可比性嗎?
“好啦,兒子,別鬧彆扭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