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手撐著桌子,以穩住身體。“離蘿希遠點,”他以此道別,“離她遠點,否則我殺了你。”
里奧·提利爾撥開眼前的頭髮。“我不跟豬倌決鬥。走開。”
佩特轉身穿過露臺,腳步踏在歷經風雨的舊木橋上。等他過了橋,東方的天空已微微泛紅。世界很遼闊,他告訴自己,買下那頭驢,我依舊可以在七大王國的大路小道上漫遊,為平民百姓放血治病,替他們除去蝨子。我也可以簽約受僱到船上划槳,經由玉門航行至魁爾斯,親眼見識聳人聽聞的龍。我不要回去照顧老沃格雷夫和那些烏鴉。
然而他的腳步還是轉回學城。
第一道陽光穿透東方的雲層,水手聖堂的晨鐘即刻鳴響,響徹港灣,稍後,領主聖堂也加入進來,接著七神殿的鐘聲從蜜酒河對岸的花園傳出,最後是繁星聖堂—在伊耿抵達君臨前的一千年裡,它都是總主教的駐節地。各處鐘聲彼此交融,共同組成宏偉浩蕩的樂章。唉,其實還不如昨晚那隻小夜鶯的歌聲甜美。
鐘鳴之下還有吟唱。每當早晨第一道曙光出現時,紅袍僧們便會聚集在碼頭邊樸素的神殿外迎接朝陽。長夜黑暗,處處險惡,佩特聽過上百次唱頌,他們請求拉赫洛於黑暗之中拯救世人。七神對他而言足矣,不過,聽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如今也在夜火前膜拜,甚至將旗幟上的寶冠雄鹿換成了拉赫洛的烈焰紅心。假如他贏得鐵王座,恐怕我們都得學唱紅袍僧的歌了,佩特心想,然而這種可能性不大。泰溫·蘭尼斯特在黑水河上打敗了史坦尼斯和拉赫洛,很快就能徹底消滅他們,將拜拉席恩篡奪者的腦袋用槍挑著,掛到君臨的城門上。
夜霧逐漸蒸發,舊鎮的景緻在他周圍顯現出來,彷彿逐漸成像的幽靈。佩特沒見過君臨,但他知道那是座毫無章法的土木城市,到處是泥土街道、茅草房頂和木製小屋。舊鎮由石頭建成,大街小道都鋪著鵝卵石,連最簡陋的小巷也不例外,而這座城市最美麗的時刻就是黎明。蜜酒河以西,宮殿般的公會大廳排列於岸。上游,學城的圓頂和塔樓聳立在河的兩側,夾雜於房舍間的石橋連線兩岸。下游,繁星聖堂的黑色大理石牆壁和拱窗下,簇擁著主教們的住宅,彷彿孩童聚集在年邁貴婦的腳邊。
遠處,蜜酒河越變越寬,最終注入低語灣,參天塔就位於河口處,其頂端的烽火襯托著拂曉的天空,耀眼奪目。該塔坐落在征戰島的斷崖峭壁上,灑下的影子猶如利劍切割了城區,凡是在舊鎮土生土長的人都可以憑藉影子長短分辨一天的時刻。有人甚至聲稱,站在高塔頂端,可以一直看到長城—或許這就是雷頓大人十多年不曾下塔的原因,或許他喜歡在雲端裡統治自己的城市。
一輛屠夫的拖車沿堤道隆隆經過佩特身邊,五隻小豬在車上哀嚎。才躲開拖車,又有個女人從頭上的窗戶潑下一馬桶汙穢,他堪堪避過。等我當上城堡裡的學士,就會有馬的,他邊想邊在石頭上絆了一跤。別自欺欺人了,得不到頸鍊,又怎能高坐於領主桌邊,怎會有白馬可騎?他只能聽著烏鴉的聒噪度日,每天搓洗沃格雷夫博士內褲上的糞漬罷了。
他正單膝跪地,試圖擦去袍子上的汙泥,一個聲音說:“早上好,佩特。”
鍊金術士就在他前面。
佩特趕緊站起來。“第三天……你說你會去‘羽筆酒樽’。”
“你跟朋友們在一起,我還是別打擾你們這次聚會了。”鍊金術士穿一件毫不起眼的褐色兜帽旅行斗篷,太陽剛好爬上他身後的屋頂,很難看清兜帽底下的臉。“你決定改變自己的命運了嗎?”
他非逼我說出來不可?“我做了小偷。”
“是的。”
整件事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四肢貼地,把保險箱拖出沃格雷夫博士的床底。箱子很結實,鑲有鐵箍,但鎖壞了。葛蒙學士懷疑是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