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用塑膠袋裝好的錢交到了夏青的手中。
在記者核實這一線索的過程中,被指明收了五萬元人民幣的夏青,給綠城俱樂部董事長宋衛平打了個電話,他十分誠懇地表示:自己絕對沒有收到這筆錢。他甚至說,如果你宋老闆願意出來回機票及住宿費用的話,那我馬上就飛過來,可以當面對質。
宋衛平當場答應了他的建議,夏青當天就趕到了杭州。
在離綠城俱樂部不遠的百合花大酒店中,夏青不論是面對俱樂部的官員(其中一人是以前幹公安工作的),還是面對媒體的記者,他都一概咬定自己絕對沒有收錢,絕對是被冤枉的。
中間人一口咬定將錢給了夏青,而該隊員又矢口否認拿了錢,在這種情況下,有人提出讓這位男子與夏青當面對質。面對這樣的要求,敢於面對電視鏡頭的這位神秘男子卻死活不同意。
中間人身上的疑點越來越多。
這個神秘中間人的動機是什麼?當該男子給宋衛平打電話時,他說是因為欽佩宋衛平才站出來的。而當記者向他提出這一問題的時候,他說:我一不為錢,二不為名,只是感到現在宋總已經彈盡糧絕了,所以特意來無償向他提供“子彈”的。
當時,還有條訊息也與這個神秘男子有關。《球報》特派記者甘慧在採訪廣州吉利足球俱樂部副總經理鮑仲良時,瞭解到在吉利與綠城比賽結束後,這位神秘男子曾打電話對他說:我這裡有證據可以說明該俱樂部收買了裁判,如果你們要這個證據,只要你們肯出三十萬元,我就給你們。當時,吉利考慮到這一男子的可信度,並沒有答應他。隨後因為這場比賽中一個有爭議的判罰,吉利隊人上訴中國足協。而在這個時候,這位神秘男子並沒有出現。在那場比賽過去了三個多月後,這位神秘男子又突然跳了出來,竟然說不為錢、不為名……
這位神秘男子,他的名字叫簡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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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打假的代價
許多媒體都知道了簡擎舉報之事,但大多數都按兵不動。當時,《球報》派往杭州的記者甘慧採訪到該事件的來龍去脈後,她打電話問我如何報道,我發出明確的指令——率先披露此事。我也提醒甘慧要把握住兩點:一是陳述事件過程,不加任何評述性文字;二是對簡擎其人的疑點作客觀分析……
2002年1月17日,《球報》根據以上尺度,大篇幅地披露了簡擎事件的前前後後。
依據這篇報道,1月28日,中遠俱樂部以損害名譽為由將《球報》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判令瀋陽《球報》立即停止損害中遠名譽的行為,登報為中遠恢復名譽,賠償經濟損失元,並承擔一切訴訟費用。
2002年3月22日上午,我和《球報》律師張海妮及其助手、記者甘慧飛赴上海出庭。
張海妮是知名律師,自1979年執業以來,她在訴訟領域取得了很大成就。其中,最著名的是她為“毛遠新反革命顛覆政府案”以及“李劫夫作品版權被侵案”做過辯護律師。
張海妮是第一次涉及足球的訴訟。我們從瀋陽來上海的前幾天,她便開始溫習足球的相關知識,並多次找我瞭解整個報道的詳細過程,期間也不停地詢問一些與案件相關的背景。
記得在去法院的路上,我問她:“憑你多年的經驗,我們勝訴的把握大嗎?”
她面帶微笑地說:“我看啊,勝負各佔一半——《球報》可是客場作戰啊!”
當天的法庭辯論基本圍繞三個方面展開:《球報》2002年1月17日有關神秘中間人的新聞報道是否客觀真實;這篇報道是否給中遠俱樂部產生了損害;《球報》是否具有主觀故意。
這三個議題,最後歸結成的焦點是:《球報》在對神秘中間人所說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