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開始,許仙只是祭煉天書,耗費了太多的實力,從而開始了建立主場之旅的話。那麼現在,讓這個教會壯大,推衍法則,則是與建立神仙城,同樣重要的事。甚至許仙還在想自己是不是也炒炒股票什麼的。他有天書在手,想不賺錢都難。
馬可卻嚇了一大跳,連連擺手,說:“不不不!一個宗教要在社會上生存下去,zhèng fǔ不支援一分錢都給你,不可以搞商業,誰要搞商業,只有進監獄。我知道你們東方是允許開創產業,收個門票什麼的。”
馬可去華國旅遊過,見識過華國宗教的死要錢。
許仙能說什麼?東方的神不要錢,他們甚至連香火都不是那麼需要。需要錢的其實是人。神,早已經離開了。就如西方的主一樣,紅塵俗世,絕非神靈駐趾之地。
“大人,在米國,在這兒絕對不行。”馬可自問自答道,“既不能受zhèng fǔ的補貼,拿國家的撥款,又不可以盈利,更不能騙人,錢從哪裡來?只有捐款,只有說我為大家服務,我需要錢為大家服務,請大家考慮是不是支援我,為什麼我要給大家服務,是因為我相信上帝。每個人都這麼說,zhèng fǔ就觀察這些教會,誰這樣做了,你把你的教義解釋成這樣的、那樣的、極端的或者保守的、zì yóu派的、傳統的、新cháo的,什麼都可以,但是你不可以營利。
有人給你錢,你就是英雄,一個教會辦得好,說明它得到了大眾的支援。米國zhèng fǔ就認為它代表了大家,米國zhèng fǔ當然樂見其成。如果一個教會辦得不好,辦不下去了。那你就把教會賣了,神職人員就改行,或者讓其他教會把你合併了,也無所謂,米國zhèng fǔ不會說 “ 非常可惜,你辦不下去了,我來支援你 ” 。絕不可能,你辦得很好,也不會眼紅。用這種簡單的槓桿。就使得米國宗教市場非常繁榮,社會非常收益,因為大家爭著做好事來取得更多的資源。
韓國有一個很有名的人叫文鮮明,他搞了一個統一教。他跑到米國去了。這個有兩個特點。第一,他是統一教會的創始人,第二他是一個以**著稱的人,搞了世界**大同盟,但是他在米國被抓起來,關了 3 年,不是因為他搞**,主要是因為他搞商業活動。利用他的免稅地位進行盈利,米國zhèng fǔ並不客氣。從這裡可以看出。米國處理宗教問題的一個原則。”
許仙點點頭,聽明白了。就是說在這個zì yóu的國度,你建立任何宗教都是zì yóu的,哪個你建個惡魔信仰教都行。但是你一旦建了教,做生意便不zì yóu了。做了便會抓。
“其實東方在米國建教被抓的,不只一個文鮮明。基本上他們所有人都是好人,但是他們卻全都坐了牢。我實在是弄不明白,好好的傳他們的教不好嗎?為什麼非要做生意?”馬可律師不明白。
或者他是明白的,畢竟他說過錢很重要,只是他不願意承認罷了。
許仙說:“如果我從香港轉錢進來呢?”
“不!絕對不要!”馬可說,“非盈利組織要接受監督,要接受輿論界、新聞界監督,要向米國zhèng fǔ報它的財務報表,要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任何人都可以對非盈利組織質疑,都可以要求看它的財務報表。這就使得米國宗教市場非常繁榮,但是又不混亂。任何人都可以設立宗教組織,但是宗教組織受到了嚴格的財務監督,用於非營利目的的宗教組織只要能夠繼續下去,就是社會所需要的,有益於社會,反之它就會消亡的。每天都有大批的新的宗教團體誕生,每天都有大批的宗教團體因為無法經營消亡了,這是米國的一個常態。”
這些如果不是馬可說,許仙又怎麼會知道,他從來沒有來過米國。天書只記錄人間諸事,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