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唐先擇各位考上計程車子的殺手簡,重中之重的一個專案,也就是在你科舉考試透過後,僅取得進士及第或明經及第地出身,尚不能正式入仕。只有再透過吏部銓試,才能釋褐授官。
故吏部試亦稱“釋褐試”。唐代銓選按文武兩途,分別由吏部和兵部執掌。吏部銓選主要以身、言、書、判選人。身指體貌豐偉,言指言辭辯正,書指書法遒美,判指文理優長。四事皆可,則先以德行取;德行一樣,則先取才能。
李治挑挑眉角:“我怎麼不知道,銓選怕就是擇其優者以為官吏嘛。”
“你知道就好,那我問問你,考中之後,過釋褐試者能有幾何?”
“十之三四之數吧。”李治砸了砸嘴,唐代的科舉制度,遠遠比後世明清的科舉制度要高上一籌不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取士重其德行,凡是風評差者,德行有虧者,就算你在考試的時候文采做得跟花兒似的,照樣不會取你。
正是因為這樣地制度,才得以讓初唐之時的吏治極為清明,特別是在李叔叔的貞觀和李治地永徽年間,更是如此,作官者都一向以德虧為辱,德行有虧者,別說做官了,上哪都受唾棄,就算是大唐的商人,至少在明面上同樣不敢有一絲一毫的惡行。
不過唐宋以後釋褐試這種審查制度卻消亡在了歷史上河當中,釋褐試按現代人的口語來說就叫道德調查,品德不好,德行有虧的人,那是肯定不會讓你做官的。當時,以大唐律共有五百零二款,條款分明,本來諸如“刑不上大夫”這一套,在唐朝的實行,是非常嚴格的,李叔叔就曾經有著令:州縣論死三覆奏,京師五覆奏。獄已決,尚芋然為徹膳止樂。至晚節,天下刑幾措。這也就是說,正規的封建制度下,也是不輕易殺人的,特別是朝臣,一定要皇上親自斷定是否該殺,而且要反覆三到五次;殺一個大臣,“罪在朕躬”,按規定,皇帝本人還“撤膳、止樂”,以懲罰自己。所以直到貞觀未年,除了謀反之罪,李叔叔沒有因為其他過錯而處死過任何一位大臣。
這一點,很能說明問題,但是,朝臣有沒有過錯是一回事,無為而治?如今的大唐需要的是繁榮,需要的是開拓和進取,而不是要一些只求安穩不求過失的官員,那樣的話,還不如提升一幫七八十歲的老頭坐在朝堂上,寧無功,不求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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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首先就得政治過硬,思想素質堅忍,品德優秀。如今大唐拓地萬里,官吏缺少讓李叔叔很是焦頭爛額,可幾大國學館教出來的讀書人,讀書是一把好手,可才能?哼,就我瞅見的,分派到鴻臚寺和主客司的那批子士子,簡直就是誤國之徒,如果說他們不經過我的洗腦,不經過我的敲打和訓導,不經過嚴格的政治思想教育,別說能在外交上為國家,為我大唐爭取利益,怕是把自個的國家給賣了,還在那洋洋得意自己又遵循了儒家的為人相處之道,宣揚了大唐的仁德和禮儀呢。
如果當初,由這幫子人跟象雄國談判,又或者是跟薛延陀部談判,怕是他們不僅僅不會佔偏宜,十有**還會為了博名聲把戰俘都無條件的放回去,來年開春,又讓他們來咱們大唐的邊陲跳騷,殺我百姓,擄我妻女。
另外還有一件讓人可氣的事,是駱賓王告訴我的,河南道山東境內的密州的莒縣縣令,文采風流,才能全用在了作學問上,可對於治理百姓,啥玩意都不敵,前年遭了水災,他這位縣令大人向密州刺史報告災情之時,竟然連災民有多少,需賑災的糧款多少都報不出數目,一時間傳為笑談。
“……所以我才寫了這麼一篇文,就是要告訴天下計程車子,告訴那些個讀書人,作學問是好事,考取功名也是好事,光宗耀祖,也沒人攔你,但是,既然你一心要報效國家,為何不多用你那顆比尋常百姓更靈活的頭腦多思考一下,多瞭解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