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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沈括的《夢溪筆談》載:“惡溪鱷魚,唐昌黎(愈)驅之之前,宋文惠(陳堯佐)戮之於後而種不絕,至王齊直知潮州,復釣得一鱷,其大如船,乃命畫工肖其形狀,畫為圖本以示後。”清林大川《韓江記》又錄有《藥鱷》“鱷魚佔據惡溪,一生十卵,其類甚繁,非驅之捕之釣之所可盡。若我潮人惡其害物傷人,乃滿載藥灰,直抵魚穴,鳴鼓一聲,十船齊下,急掉船回以避之,食頃,藥灰性發,江翻水立,岸撼山搖,載沉載浮,其類盡殲。”

廣東人眼中的韓愈:(4)

可見,韓愈刺潮治鱷時,最少唐劉恂所記的《嶺表錄異》二十九年內,並沒有史書記載韓江再有鱷魚。或有或無,成為歷史疑案。但我想,大約是無。因為,祭鱷之後,韓江中還有鱷魚為害,那麼,韓愈的祭鱷魚文就會在潮州人中視為廢紙一張,在當年就會成為笑柄,哪會流傳至今呢?當然,韓文的流傳跟這大文宗的如椽之筆,跟他的名氣有關,但誰也不會傳一篇祭而沒效的祭鱷文吧。但以我的淺陋之見,鱷魚聽了祭文之後逃與不逃,倒不是緊要的事。不逃也難怪韓公,因他畢竟只花了一豬一羊,也不浪費民財,不像當今搞一項慶典什麼的,一動就幾百萬幾千萬。至於區區五百字的祭文,在韓公來說,也只是吸一袋子煙的工夫,揮手而就。但作為一府之官,萬里跋涉從京都來到了南荒之地,又在飽受委屈之後置個人的恩怨於度外,下車伊始,就盡力為民除害,單單這一愛民的良苦用心就可欽可敬,值得千古傳頌。

(三)

治水興農,贖放奴婢,此乃三賢。

韓愈到潮這一年,正是元和四年,潮州風不調、雨不順,六月初,溪雨將為人災。韓愈剛寫完《祭鱷魚文》,墨汁未乾,又急急寫了《祭城皇文》,潮刺史“奔走分告,乞晴於明神”。不久,“淫雨既霽,蠶豆以成”,刺史正為早稻、夏蠶豐收而高興時,到了深秋,過量的雨水又使刺史焦慮:“歲日盡矣,稻不可以複種,而蠶不可以覆育?”蠶工桑婦將如何度日,而官府又何從徵賦稅?他又揮筆寫了《又祭止雨文》,曰:“非神不愛人,刺史失所職也。百姓無罪,使至極也?”“刺史不仁,可坐以罪,惟彼無辜,惠以福也”。文中聲聲自責,以求上天降憐,可見韓愈為百姓之心。

相傳韓愈在潮州還有修堤鑿渠之舉。潮州磷溪鎮的碭山有一條水渠叫金沙溪,當地傳說就是韓愈帶人開鑿的。在出水口的龍門關上,建有一座韓文公祠(“*”中被毀)。每年的文公宴誕日鄉人還抬出他的偶像巡遊。

韓愈治潮的功績,潮州人千古讚譽的還有他的贖放奴婢一事。

韓愈的學生皇甫湜在《韓文公神道碑》中記道:“貶潮州刺史……掠賣之口,計庸免之,未相計值,輒以錢贖。及還,著之赦令。轉刺袁州,治袁州如潮。”韓愈從袁州調回長安以後,曾寫過《應所在典貼良人男女等狀》,敘述他在袁州放免男女奴婢731人之事。

可見,贖放奴婢,是韓愈作為地方官關心民生的大政績,不論在潮州,還是在袁州,都一如既往,而此舉還是先從潮州做起的。

唐代雖然已進入封建社會成熟期,但逼良為奴仍沉浮反覆。南方是“夷獠之處”,社會發展相對緩慢,故奴婢問題較中原地區突出。據史載,韓愈的同時代人的李絳、白居易、柳宗元等,在主持州郡政務時都曾不同程度地過問或解決當地販賣男女之事。因此,韓愈在潮州、袁州計庸以償,贖放奴婢,是有識的地方官施政的賢舉。

唐代所處嶺南的地方官“類多貪縱”,矛頭總對準當地人,尤其是少數民族。韓愈是深惡痛絕的,因此,釋奴之舉,不但是維護法制,維護*,移風易俗,也是緩和民族矛盾、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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