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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第2/4頁)

用的手機,通常把“139……”或者“……8510”念成“么三九”和“八五么零”,“1”這個數字通常唸作“么”,應該還是拍電報這項技術留下來的殘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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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信(1)

上一節扯得太遠了,還回到郵電所裡去。郵遞員小蔡的業務當然是每天在外邊跑。只要沒有颳風下雨,只要不是送一份加急電報,小蔡每一天輪流去一個公社。到了目的地,只去兩個地方,一個是公社院,一個是中心小學。在公社院裡留下檔案和報紙,到學校裡留下信件和報紙雜誌。這樣做,可以把給全公社群眾的信件,由各大隊在中心小學上學的孩子捎回去,孩子們很樂意幹這種郵遞員延伸的業務,彷彿受到一種重託,心裡充滿了使命感。

小寶一生都會記得,在他上小學四年級時的一天,突然收到了一封在甘肅省蘭州市當兵的二舅給他的一封信,這可是學生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大事兒。一群孩子圍著他,羨慕地看著幸福的小寶。他過於激動地用顫抖的手撕開信封,把裡邊的信紙都給撕爛了。其實,信中只不過寥寥數語:問候了他的媽媽、爹爹以及全家人,勉勵他好好學習,成為一個有用的人,長大後要像雷鋒叔叔那樣為人民服務。小寶為此激動了好長一段日子。

還有一次,丁老師讓郵遞員小蔡捎走了一個包裹,郵給家裡。過了半個多月,他哥哥來到學校,當著老師和學生的面毫不留情地臭罵了他一頓,連飯也沒有吃就走了。凡是瞭解這件事情原因的人,都覺得罵他活該。原來天氣轉暖以後,丁老師的棉褲棉襖穿不上了,在宿舍裡沒有地方放,還要拿回家讓他媽拆洗。他正在學校積極地鬧革命,並且暗戀著春妮,怕耽誤了壯麗的革命事業和絢麗的愛情生活,不想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回家的路上,就採用了郵寄包裹這種簡單的辦法。小蔡走後,丁老師還自鳴得意,仿著裴多菲口占了一首小詩:

寄包雖然貴,

良辰價更高。

造反和愛情,

一個不能拋。

寫成以後,反覆吟誦,激動地用方塊字記在日記本里,用華麗的###描上花邊,夢想著有一天讓春妮看到他的傑作。

那時候,郵寄包裹要到縣城裡才能取到。他的家在我們馬寨公社北邊的一個公社,離我們馬寨不過三十多里路。他哥哥接到了他們公社郵電所送達的匯單,高興得很,以為兄弟寄回了貴重財物。讓他嫂子備了乾糧,興沖沖地跑了幾十裡山路,又順著公路跑了幾十裡。山裡人進城是傻蛋兒,連東西南北都弄不清楚,他哥逢人便打聽郵電局在哪裡,終於找到了地方。那時候不興身份證,取包裹要拿大隊開具的證明。他哥不懂這一套,什麼也沒有帶,發包裹的工作人員認死理兒,說什麼也不讓他取。他哥擼起跑腫了的腿,好說歹說,人家才同意讓他到街上刻了私章,蓋在收件人的簽名處。他哥就這麼好不容易才取到了一個鼓囊囊的包裹,急忙拆開一看,原來是這些髒東西,扔了不是,揹回去也不是,頓時氣不打一處來。因此,他哥哥回家後越想越生氣,專程跑來罵他:“你是個響聖人蛋!不願意回家,寫封信,讓老子給你來背,也不過一晌的工夫!害得老子跑了兩天兩夜!”老師們和學生們忍不住好笑,“聖人蛋”丁老師的哥成了他的“老子”。這事情傳出去以後,大隊文藝宣傳隊的幾個妮兒們沒有少打趣他,讓丁老師覺得很沒有面子,那一首小詩估計不會拿給春妮看。

當然,到了我講故事的年代,電話已經延伸到了我們馬寨公社,上級的指示,乘載著每秒鐘30萬公里的電流速度,很快就能傳了下來。同古代相比,元叔他們跑腿送信的工作,成了通訊網路上的神經末梢。總體上看,資訊傳遞使用的時間比古代節省了許多,基本上實現了朝發夕至。

送信這種活兒,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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