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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諧的案子李毓禎並沒有詳說,畢竟還沒有查實。雖然夜鬼刺的勾魂帖向來沒有出過錯,但朝廷不可能此採信刺客的說法,還得看事實證據。所以,一方面,朝廷要緝拿兇手;一方面,要遣三司查證陸諧的罪行是否屬實。
按照夜鬼刺一貫的做法,刺殺後的一個月內,兇手會投案自戕。這個兇手是僱傭夜鬼刺殺人的人。這是夜鬼刺“以命為價”的規矩,□□,得付出自己的命。明明是一個遊離於律法之外的刺客組織,卻偏偏遵循著以命償命的律法規則,真是一個矛盾的存在。
高宗皇帝曾經對她的宰相們說:“夜鬼刺的存在,表明了朝廷在執法上的無能。與其費盡心機去想怎麼剿滅它,不如多**思去想想怎麼完善朝廷的監督和執法。如果大唐的百姓都相信官府能為他們做主,相信官府有能力懲治一切罪惡,那麼夜鬼刺也不存在了。”
蕭琰忽然想起高宗說的這段話,愈發覺得其中有深奧的治世道理。她不由問李毓禎:“陸刺史此案,朝廷是以緝拿兇手為重,還是以查核罪行為重?若是緝拿兇手,是緝拿買兇者,還是緝拿刺客為重?”
她這話問得很犀利。
李毓禎咦了一聲,眸子帶著兩分興味看她,“蕭悅之你對時政很敏感嘛。”
蕭琰白她一眼,“我又不傻。”她只是更多的專注於武道,對朝政的興趣不那麼大,但不意味著她不懂。
李毓禎輕笑一聲,如墨的眉下,一雙薄涼的眼眸透出兩分森涼的寒意,回蕭琰的話道:“以何為重——要看是哪邊的人了。”
蕭琰的眉微揚。
李毓禎唇角一哂,“勾魂帖一出,以夜鬼刺的信譽,即使朝廷還沒有查證,但諸公對陸諧的罪證基本已經確認了。對諸公而言,追緝刺客和兇手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吳郡陸氏,是要打擊到什麼程度?陸氏騰出的利益,各家能瓜分到多少?”
李毓禎並沒有詳說紫宸殿上的風雲,但蕭琰也能想象出來。
單從陸諧被刺案不是京兆尹呈報而是御史臺稟奏能看出一二。
御史臺的職責是監察百官和諫議君王,與諫議院相比又以監察百官為重。陸諧被刺是一樁刑事案,但被御史臺當殿稟奏,意味著這樁刑事案裡被刺的官員有不清不楚的問題——雖然御史臺沒有證據,但風聞奏事本是御史的權利。而兩位御史長官與京兆尹搭成這樣的默契,也意味著進入紫宸殿前這三位家主已經在“打擊吳郡陸氏”上達成了一致意見。
雖然世家希望世族的勢力強盛,才能與皇權相制衡,當然這並不是說世家有反心,世家服膺於李氏大唐的統治,只有大唐強大了,世家才能跟著強大,但是,服從統治跟做奴隸是兩回事,世家要維護自己的尊嚴和權利,必須有跟皇權對話的實力,所以皇權之下的世家是一個利益團體;但是,這個利益團體是由一個個的世家組成,它們之間肯定存在著利益的爭奪,在不影響整個世家勢力的前提下,少一個甲姓世家,意味著其他甲姓世家能分到更大的利益。所以一個甲姓世家出現問題,除非是利益聯結的一損俱損,否則,其他世家不介意將這個世家踩下去,瓜分屬於它的利益。
這是利益爭奪的殘酷。
而陸氏,便如當初的弘農楊氏般,遭遇到了被其他世家踩下去的局面。
當然陸諧一案未必能將陸氏徹底打下去,身為家主的陸識必定會果斷的將陸氏與陸諧劃清界線,以“矇蔽不知”將家族從陸諧案中摘出來,而朝廷也不可能因陸諧之案定一個家族的罪,除非是謀逆大罪,最多以“門風不良”,將家主陸識等陸氏重要成員的爵位官職貶降;但是一個甲姓世家的家底豐厚,如果傳承不失,子弟人才仍在,即使因各種因素一時跌落下去,遲早也會爬起來。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