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整個交易體系是公平的,有嚴峻的法律保障,這來自於國家的法治。大唐重法,舉世皆知。這個法不是“權貴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而是權貴與庶民違法必罪的法。權貴有權貴的法,庶民有庶民的法,譬如權貴殺人,依其功勞依次剝奪抵罪,平民殺人必須以命抵命,因為平民沒有功勞可抵,這是大唐的公平。又如權錢交易,收賄的官員一方定罪必定大過行賄的庶民一方,因為官員的地位高,獲得的權利多,相應的當付的責任該更重,這是大唐的公平。總之,大唐用可見的利益將國民和國家綁在一起,國家得利,國民必定分享利益,這是公平,又用法治保障官民交易體系的公正。大唐能夠凝聚民心擁護戰爭,在於這種利益分享體系。當年對外擴張最厲害的高宗被言官們大罵“窮兵黷武”,但民間從沒罵過這位陛下窮兵黷武,反而對高宗充滿戴之情,因為這位陛下給大家發了紅利,讓大家知道國家戰爭勝利我是能分到利益的。
這一次朝廷共發行了三億四千六百餘萬貫債券,按慣例分士農工商四個階層,各有發行量和申購限額,這些措施都是儘量保障每戶國民都能購買到債券,而不是被權貴和有錢人壟斷。但不是每個唐人都有資格買債券,必須是官府戶籍冊上的“編戶民”,唐律稱之為“國民”。
唐律規定,國民給國家納稅,相應的享受國家給予的待遇。奴隸是國民的私有財產,沒有對國家做出貢獻,當然不能享受國民待遇。不事生產的乞丐、無業遊民這類,還有將田地託庇於士族豪強的隱戶,不對國家付出,當然得不到國民待遇。這是“付出和得到”的公平。當個人的利益與“國民”掛鉤,國家觀念和國民性產生了。這是大唐每逢戰爭和天災都能立即凝聚起民心的重要原因。當國家的強大與個人利益息息相關時,民眾才會為這個國家的強大而驕傲併為之付出,大唐才會成為唐人心中的“咱們帝國”而不是誰做皇帝他們都不關心的一家姓王朝。
“……購買戰爭債券,讓各個階層不在戰場卻關心戰爭的勝負,參與到戰爭中去,才能讓對外戰爭成為‘帝國的戰爭’而不是‘朝廷的戰爭’。只有共同的利益才能真正凝聚一個國家。”
這是高宗的話。
李毓禎坐在奉先閣二樓的閱讀室裡,閱讀著高宗皇帝的帝札,陽光透過大玻璃窗灑在乾淨的白檀書案上,也照耀在她平靜的臉龐上。
她的心也已經沉靜。
帝札中的文字有著令人沉靜的力量。
她讀的這一卷是軍事戰爭卷,不是高宗的原本,那是珍藏不動的,她看的是世宗皇帝的抄寫本。這也是高宗定下的規矩:每任皇帝都要將前一任皇帝的帝札抄錄一遍,供後任這是保護原本真跡,帝札可能要看很多次,每次都看原本可能有磨損,當然更重要的目的是讓接任的帝王加強對前任帝王治政的瞭解,只有自己一筆一筆的寫過,才能記憶深刻……以保障治政的延續性。不過,高宗的帝札每任皇帝都抄寫過,李毓禎以前閱讀過戰爭卷,當時看的是祖父景宗皇帝的抄寫本,而今次閱讀,她選擇了世宗的抄寫本。
因為世宗的抄寫凝聚了感情。
不僅僅是對高宗的崇敬,還有女兒對母親的孺慕、懷念,從抄寫的筆意中流露出來,這種感情是深刻的,又是溫柔平靜的,不是情那樣熾烈,有著親情獨有的博大包容。這正是李毓禎痛楚的心需要的。
她需要一種沉靜又溫柔的力量,如水般的流淌她的心,又如大地一樣,可以承載她的痛楚。
高宗的文字能讓她獲得力量,而世宗的筆意能讓她平靜。
當整個帝國因為戰爭而沸騰起來時,李毓禎的心是在平靜的痛苦中。
這種痛苦不再是激流衝撞礁石的洶湧,而是平靜的流淌著,像河流沖刷河床,像大地承受風霜,平靜,而又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