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了,一般來說的話,或者按照原來約定的話,應該是順利的,緩刑,甚至撤回刑訴都有可能啊!
這位“壞了蛋”的老岳父,還是作為受害者和證人到庭了。
他看見我就氣了,還不時的指點著我,大家都很驚訝。
其實,我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了,但作為主要辯護人,而且是無證獨立作業的,還是第一次。
至於有證啊,無證的,因為季叔和法院混的比較熟了,再者,我也給法院抄了幾年的法律文書了,沒有人會追究的。
不過,這次開庭,令我驚訝的是,法庭人員變化了,閆寶華居然成了書記員,陳新清居然是檢察院的公訴人之一。
我們笑著致意了一下。
審理開始了,一個年齡稍大的公訴人宣讀了公訴書:根據事實及其傷害程度,建議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根據嫌疑人的認罪態度、賠償與受害人的諒解,建議緩刑三年,以維繫親情,保持家庭和睦!
按照程式,公訴人詢問了嫌疑人,問:“嫌疑人,發生傷害事件前,你和受害者在一起飲酒,對嗎?”
女婿低著頭小聲地說:“是的,上午打農藥後,午飯喝了點,我喝的啤酒,我岳父喝的白酒。”
當公訴人還想繼續問的時候,坐在旁聽席裡的“岳父”旁若無人的咋呼著,“哎呀,他不能喝,一瓶啤酒就倒了,唉,廢物!”他撇著嘴非常嫌棄,且看著其他以表示自己對女婿的嘲笑。
法官敲著棰說:“肅靜,肅靜,注意法庭秩序!”
公訴人接著問:“在喝酒期間,你和受害者發生了口角,或其他的爭吵了嗎?”
女婿低著頭,沒有說話,公訴人要求他說話,他也沒有說,法官要求他說話,他才擦了一下鼻涕說:“沒有!”
當公訴人再一次問:“沒有發生口角與其他的不愉快,對嗎?”
在大家都看著女婿的說話,“岳父”又說話了,“哎呀,喝酒嗎,男人之間,我們倆划拳呢,哥倆好,他賴皮,口令都是哥倆,他偏說爺倆好,就這樣的事兒,唉,笨蛋,賴皮,窩囊廢!哈哈哈。”他像說笑話一樣的,說著還看著其他人。
法庭裡大笑了,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親戚們,都示意他別再說話了,法官第二次敲著棰子,“第二次警告啊,第三次,再無秩序發言,就驅逐出去!”法官嚴厲地說。
公訴人無奈地笑了一下,並向旁聽席裡的一個人看去,那人顯然和公訴人認識,他急忙走到了那位“岳父”身邊,小聲地說著什麼,“岳父”則歉意地誠懇地做著手勢,意思是:不說了,不說了,打死都不說了。
公訴人繼續問:“你在傷害受害者的時候,是故意的,還是因為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的誤傷?”
女婿低著頭擦了一下鼻涕,實質上是眼淚,“我喝多了,倒在地上了,我岳父想拉我起來,我一不小心,蹬的!”他說的很慢,都是吞吞吐吐的,顯然,有人教他這樣說。
公訴人問:“你是不小心蹬的,蹬了幾下?”
他低著頭小聲地說:“不知道,記不清了!”
這時,“岳父”站起來了,揮著手,咋呼著:“這個,我記得清,他躺在地上,閉著眼,兩腿亂蹬,最少吧,我想想啊,最少要七下,不然的話,我的蛋,哪能,啊,對不起,對不起,我不該發言,對不起!”他說著坐下了,法官想用棰子的時候,非常厭煩地翻了他一眼,又耐住性子了。
看著旁聽席裡的那個人,向法官做著手勢,我知道,這中間都是做好“工作”的了。
輪到我來詢問嫌疑人了,“哼哼哼,請問嫌疑人,你和你受害人,就是你的岳父,沒有什麼矛盾吧?”我說這話的時候,女婿突然看了他一眼。
想說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