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我先佔著番薯放碗裡 ,奶奶會說沒吃完不許拿,結果她朝我笑笑不說話,眼睛裡露出讚賞的目光。
難得我以前誤解奶奶了?大家因為她嚴厲就不敢跟她接觸,實際上她還很好相處?我一邊吃飯一邊想,習慣性換位思考一下,她要顧著阿爸和表弟不餓著,優先男性,其他的要吃飽就各憑本事,既然已經性別偏心,總量不夠 ,總不能再幫忙分到每個人碗裡,做好管家的做到一碗水端平是確實不容易。
她不喜歡阿孃,除了重男輕女,是不是不喜歡她軟弱的性格,而是喜歡做事利索,果敢的女性?後世的我憑自己努力發家致富,奶奶確實是對我友善不少,莫非我發現真相了嗎?
正在我想問題,吃東西的時候,一陣拍掌聲把神遊太虛的我帶了回來。
原來是奶奶給大家分配任務,以前小時候也是每天如此,我還記得,現在慢慢接受自己如今的身份,一些久遠的人和事也都隨著記憶慢慢浮現出來。
以前每天天矇矇亮,大人是五點左右就起床煮番薯加木薯頭煮熟餵雞餵豬,做早餐,然後小孩陸續起床幫忙餵食動物,吃飯,然後開始分配工作:
學齡期滿七歲的大孩子去學校前要去割草回來,放學後要幫忙挑水,比如阿姐
沒去上學的小孩滿6歲了也要去挑柴割草掙半工分換錢,比如我自己
不滿6歲的孩子就被帶著去做工或在家裡,比如妹妹和兩個表弟
留守家裡的大人要洗衣做飯挑水,還有放牛,一般指阿孃
其他人全部出動去掙工分,做集體任務。
當時農村實行的是人民公社體制。按照“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原則,包括土地在內的生產資料分別屬於人民公社(鄉鎮)、生產大隊(行政村)和生產小隊(通常稱為生產隊,相當於今天的村民小組或自然村)所有。農民(當時稱為社員,即人民公社社員)以戶為單位,以自然村為載體,編成大小不一的生產隊。生產隊就是當時最小的基層組織和核算單位。
生產隊管理人員主要有隊長、副隊長、保管員、記工員等,通常由農民推舉產生,由文化程度較高的本隊農民擔任。生產隊裡的農民不能外出做工,一年到頭只能由生產隊幹部帶領,長年在田間地頭集體勞作,農民的收入來源和生活質量完全依賴於生產隊。
當時農民參加生產隊集體勞動被稱為 “上工”,“工分”就是生產隊會計記錄農民每天上工應得報酬分數的簡稱。
以下對“工分”做一下說明:
1成年男子每天“上工”可得8-10分,成年女子每天“上工”可得6-7分,老幼病殘每天可得“上工”2-5分。
2年底由生產隊會計根據每個農民當年的“上工”(勞動考勤)情況,計算出各人的全年累計“工分”數,然後張榜分佈,確保不出差錯。一般而言,一個成年男子每年的累計“工分”數在3000左右,成年女子每年的累計“工分”數在2500左右。
3將全隊農民的當年累計“工分”數合併統計,得出全隊農民的總“工分”。
4將生產隊一年的農業收入、副業收入累加,扣除成本、稅收(也就是公糧)和來年生產的準備金,得出全年的純收入。再以純收入除以總“工分”,就得出每一個工分的平均工分值。
5平時,生產隊還定期分配給農民一定的實物,按人頭計(男女老幼都算),大概每人一年可分得原糧480斤,菜油5斤(當時食油缺乏,一般每人每月只能分配四兩左右),棉花1斤(用於做棉衣棉被),柴草7至8捆,可夠基本溫飽。其中柴草還不夠用,要靠秋冬季在野外打枯草來補充。條件好的生產隊,在年底時還給農民分配一點池塘裡打的鮮魚、養殖場殺的豬肉等。這一切,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