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媚搶過話題,“我本來就是姐姐,讓小雨去確實不合適。”
“不用,”夏微雨嚥下最後一口粥,“我去。”
其實夏微雨想去,不是她有多聖母,而是有兩個原因:第一是不想重複書裡原主的悲慘人生。
上輩子夏微雨一吵二鬧三上吊頂替了王桂芬的工作,讓夏明媚下了鄉,不過因為原主太蠢,太渴望愛,被她的高中同學張浩傑哄得把工作讓給了他。
張浩傑是個實實在在的渣男,追原主就是知道了她有工作,為了不下鄉,張浩傑承諾只要原主把工作讓給他,他就娶她,一輩子對她好,原主這個二傻子還真信了,傻乎乎的讓出了自己的工作,張浩傑一拿到工作,確定自己不用下鄉後,立馬就翻臉不認人,哪還願意娶她。
原主不但失了工作,還失了清白,夏遠一氣之下將她趕出夏家,結果被拍花子盯上了,賣去了窯子,開啟了她悽悽慘慘的炮灰賣身人生。
沒錯,就是賣身,原著裡夏微雨結果就是被賣到了窯子之後再也沒有關於她的描寫。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夏微雨跟夏家人不熟,怕跟夏家人相處久一點的話被他們察覺出端倪,雖說原主在家裡不算受寵,但是怎麼說也跟他們朝夕相處了十七年,若是夏家人知道原主被一個人同名同姓的人佔了身體,恐怕不會輕易放過她,輕則被夏家趕出家門,重則被打上牛鬼蛇神的標籤被遊街批鬥,那才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夏微雨決定有多遠就躲多遠,等幾年之後回來,還可以說是在鄉下歷練,變得懂事了。
說完這句話,夏微雨也不管其他人的反應,把碗筷往桌子一放,說了一句“媽,你記得給我置辦下鄉的東西”就離開了,留下其餘人面面相覷。
王桂芬:“這孩子真願意下鄉?”
夏明揚:“小雨這是……”
夏明媚:“爸,媽,要不還是我去吧,小雨小雨還小。”
夏若凡:“怎麼感覺我二姐怪怪的?”
夏遠一錘定音,“還是讓小雨去吧,桂芬,你去給小雨置辦東西,別到時候到了鄉下之後挨餓受凍。”
王桂芬急急應了一聲,也出門了。
夏微雨漫無目的在街上亂逛,還有兩天就要下鄉了,腦中思索著能有什麼辦法在這兩天時間賺一筆錢傍身,雖然她知道夏父夏母肯定會給她一點錢,但是絕對遠遠不夠。
在第三回路過一家雜誌社前,她終於被貼在雜誌社旁的一小則招聘資訊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