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事,他是懦夫。
那一年他在沼澤遇到了狼群,危急時刻,有人從沼澤後過來,將重傷的他帶走醫治。
對方是個老鰥夫,身邊有個非常可愛的女兒,丹吉在那個神秘的深林小村裡住了三年,幾乎成為那個家的家主。
他對那單純清澈的少女動了心,卻沒料到對方早有婚約。
他骨子裡流著強盜的血液,於是他以打獵需要幫手為由,帶著少女走出那個小村,在對方察覺異常時突然將人打暈。
丹吉就是那樣娶到了自己的女人,他把人帶得很遠很遠,那視他如兄長的姑娘從此看到他就躲,屢次想跑都被他恫嚇,她怕他了。
她被他關在屋裡,給他生了三個孩子後,然後在一個陽光燦爛的早晨,趁他不注意用剪刀自戕了。
那年他三十歲,帶著三個失去母親的孩子站在她床前,痴痴看著她用血寫的“送我回家”的字樣。
她貪玩,寫的字向來歪歪扭扭。
那些字是他教她的,在藥王谷居住時,他坐在她旁邊,用木炭教她怎麼寫她自己的名字,怎麼寫草木山川。
她求著他教自己寫兩個字,一個是丹,一個吉。
她把“丹吉”兩個字歪歪扭扭的寫在自己的名字旁邊,拘促的撐著膝蓋,旋即抿嘴笑起來,甜人的笑容晃得人失神。
“丹吉。”
“送我回家。”
這是她最後的遺言。
她對他失望透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