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別人一樣),但他把一切都改變了。那孩子也穿著多克斯牌的褲子,那褲子看上去跟傑克的一模一樣,因為那就是傑克的。不是他現在穿的這條,但確實是他的。還有那雙運動鞋。是傑克在荷蘭山丟失的那雙鞋。守衛兩個世界之間那扇門的灰泥工把它們從傑克的腳上扒下來的。
剛剛從他們身邊走過的男孩就是傑克·錢伯斯,是他,但這個孩子看上去溫順,單純,而且年輕得令人痛苦。你是怎麼活下來的?他問過去的自己。體會了失去理智、離家出走的精神壓力,有了在布魯克林那棟房子的可怕經歷,你是怎麼活下來的?最重要的是,你是怎麼從守門人手中死裡逃生的?你一定比看起來堅強得多。
埃蒂那副反應遲緩的傻樣實在太滑稽了,傑克忍不住笑了,雖然他剛剛還是那麼的吃驚。這讓他想起那些連環畫冊來,裡面阿爾奇或者大頭總是想同時看兩個方向。傑克低頭看到奧伊也是那副樣子。不知怎麼這讓整件事兒變得更滑稽了。
“有什麼屁事兒?”埃蒂問。
“即將重演,”傑克回答,笑得更厲害了。那笑聲聽上去可真像個白痴,但是他不在乎。他本來就覺得自己像個白痴。“這就像我們在薊犁大禮堂看羅蘭一樣,只不過這次是在紐約,而且現在是一九七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這是我從派珀不辭而別的日子!即將重演,寶貝!”
“不辭——?”埃蒂開口說,但傑克根本不給他機會說完。他被突然意識到的另外一件事驚呆了。不,驚呆這個詞太輕了。他被吞沒了,就像一個人站在海邊,而這時剛巧有一個大浪打過來似的。他的臉漲得通紅,把埃蒂都嚇得往後退了一步。
“那朵玫瑰!”他小聲說。他覺得他的聲帶是那麼軟弱無力,根本沒有辦法大聲說話,而嗓子則幹得像沙塵暴一樣。“埃蒂,那朵玫瑰!”
“怎麼了?”
“這是我看到它的日子!”傑克伸出手去,顫抖著碰了碰埃蒂的手臂。“我去了書店……然後去了那片空地。我認為那裡過去是有個熟食店的——”
埃蒂點著頭,也開始激動起來。“‘湯姆與格里的風味熟食店’,在第二大道和四十六街的交叉口——”
“熟食店不見了,但是玫瑰還在那兒!我們沿著這條街走下去就會看到它的,而且我們能夠看見它!”
聽到這句話,埃蒂的眼睛一亮。“那麼走吧,”他說。“我們不想失去你。失去他。媽的管他是誰呢。”
“不用擔心,”傑克說。“我知道他要往哪兒走。”
2
在他們前面的那個傑克——紐約的傑克,來自一九七七年的傑克——走得很慢,邊走邊左顧右盼,很明顯,他十分享受這白日時光。中世界的傑克清楚地記得那個男孩的感覺:如釋重負,他腦中不斷爭吵的聲音
(我死了!)
(我沒有死!)終於停了下來。就發生在那個寬籬笆那兒,那裡有兩個生意人用一支馬克筆玩著圈叉遊戲。當然了,能夠離開派珀學校和他在艾弗莉小姐的英語課上寫的那篇瘋狂的期末作文,他也感到一陣輕鬆。那篇作文佔他們最終成績的百分之二十五,關於這一點,艾弗莉小姐已經說得很清楚了,而傑克卻在那篇文章里語無倫次。雖然老師給了他A+,但那並不能改變事實,只不過說明了胡言亂語的不只是他;全世界都發瘋了,都變成十九了。
能從那瘋狂中擺脫出來——哪怕只是一小會兒——實在棒極了。他當然很享受。
只是那天有些不對勁兒,傑克想——走在過去的自己後面的傑克。那一天的某些東西……
他四處張望,卻還是不知道是什麼地方不對勁兒。五月末,明媚的夏日陽光,第二大道上有很多人在散步,也有很多人在看商店的櫥窗,許多的計程車,時不時會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