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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蒂用那團皮筋把自己的頭髮紮起來時(他覺得這樣藝術家—嬉皮士的形象就相當不錯了),羅蘭拿出他所稱的包袱,開啟,並開始把所有的東西倒出來。有卡拉漢給他的已用掉一部分菸草的菸草袋;幾種硬幣和紙幣;一個縫補用的工具包;那隻補過的杯子,在離開沙迪克所在之處不遠時已經被他將就著當羅盤用了;一片破地圖;還有塔維利雙胞胎畫的一張新的。袋子清空後,他從左胯的槍套裡把那隻大左輪槍和檀香木槍柄一起拿出來。他轉了轉彈膛,給槍上好膛,點點頭,又把彈膛扔回原處。隨後,他把槍裝進包袱裡,把帶子拽緊,系成一個活結,這樣一拉就能開。他拎著破舊的帶子把包遞給埃蒂。

埃蒂開始不想拿。“不,夥計,那是你的。”

“這幾個禮拜,你背它的時間和我差不多。可能更長。”

“是的,可是我們現在說的是紐約,羅蘭。紐約人人偷竊。”

“他們不會偷你的。拿著槍。”

埃蒂盯著羅蘭的目光看了片刻,然後接下包袱,把帶子甩到肩膀上。“你有種感覺。”

“一種直覺,嗯。”

“卡在活動了?”

羅蘭聳聳肩。“它隨時都在活動。”

“好吧,”埃蒂說,“羅蘭——如果我回不來,照顧好蘇希。”

“你的任務是確保我不必這麼做。”

不,埃蒂心想。我的任務是保護玫瑰。

他轉向那扇門。他還有上千個問題,但是羅蘭是對的,沒時間發問了。

“埃蒂,如果你真的不想——”

“不,”他說,“我真的想。”他舉起左手,翹起拇指。“當你看到我做那個動作時,就開啟盒子。”

“好的。”

羅蘭在他後面說。因為此刻只有埃蒂和那扇門。門上用某種奇怪又可愛的文字寫著“找不到”。他曾看過一本名為《進入夏天之門》的小說,作者是……誰?他總是從圖書館拖回家的一個科幻作家,他小時候鍾愛的作家,在暑假悠長的下午閱讀再好不過。默裡·倫斯特、保羅·安德森、戈登·迪克森、艾薩克·阿西莫夫③『注:艾薩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1920—1992),俄裔美國科學家和多產作家。其作品包括科學原理的通俗解釋和科幻卷,包括《基礎三部曲》(1963年)。』、哈倫·埃利森……羅伯特·海因萊因④『注:羅伯特·海因萊因(Robert Heinlein,1907—1988),美國科幻小說家。其作品包括《陌生國土上的陌生人》(1961年)和《月球是個無情的情人》(1967年)。』。他覺得是海因萊因寫了《進入夏天之門》。亨利總是嘲笑他把書帶回家,把他叫做小娘娘腔、小書蟲,問他能不能一邊看書一邊手淫,想知道他怎麼能他媽的成天坐在那裡,把鼻子埋在那些虛構的火箭和時光機器的糞堆裡面。亨利比他大。亨利臉上滿是粉刺,總是閃著諾克斯澤瑪和溫莎牌護膚品的亮光。亨利準備去參軍。埃蒂比他小。埃蒂從圖書館把書帶回家。埃蒂十三歲,幾乎是傑克現在的年齡。一九七七年,他十三歲,在第二大道上,計程車在陽光中金光閃閃。一個戴隨身聽耳機的黑人從“嚼嚼老媽店”走過,埃蒂可以看到他,埃蒂知道那個黑人在聽埃爾頓·約翰唱歌——還有什麼?——“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人行道上擁擠不堪。那是下午近傍晚時分,人們正往家趕,他們在卡拉紐約的鋼筋山谷裡忙完一天,在那裡種植鈔票,你也可以說是利率,而不是稻米。女人們穿著昂貴的職業套裝和運動鞋,看上去又隨和又怪異;她們的高跟鞋放在了包裡,因為工作時間已經結束,她們現在要回家。每個人看上去都笑意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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