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姜老爺子過世,眾人不知有遺囑,就將四膳堂順位歸與姜父薑母所有。
薑母好心將四膳堂贈給她,是想讓無父無母的她有錢傍身,日後嫁娶更有底氣。
孰料四膳堂歸屬權竟是在姜眠手中——這一點,根本無人知曉!
以至於她經營不善、滿以為是動用自己的嫁妝財產,卻莫名成了侵佔姜眠的私人財產,甚至犯了商業欺詐等大罪?她實在是有苦說不出。
薑母不懂作偽證,在法庭上老實交代自己把四膳堂給陸卓桃時,確實也不知遺囑的存在。
陸卓桃於是更委屈地垂首擦淚,但眼神暗地帶譏笑。
法官連同兩側陪審員,遂面色沉重地記下此事。
被告律師追問姜眠:「姜女士,按照你們舉證提交的遺囑,裡面的確註明四膳堂歸您所有。但按照姜夫人和陸卓桃小姐剛剛的說法,只有您知道這份遺囑卻從未正面公開?可否告知您不願公開的原因!是您忘了公開,還是刻意不公開……好方便製造錯覺,讓陸卓桃女士誤以為姜夫人的贈與承諾是有法律效果,而非不知情的犯罪呢?」
董雪帥正要舉手反對被告律師無憑無據的猜忌,卻見——
姜眠從容問道:「請問怎樣才算正面公開遺囑?」
「他們身為子字輩都不知有遺囑,為何越到我這個孫子輩就一定知道有遺囑呢?」
被告律師見姜眠沒有正面回答,正要強調,猛地被姜眠冷言喝道:「不好意思,我也有疑問!」
她望向薑母:「請問我的母親,我們姜家有過長者生前立遺囑的先例嗎?」
薑母頓了頓,搖頭。
如果不是姜眠憑藉姜老爺子的遺囑起訴,就連姜父都不知道有這份遺囑的存在。
因為姜氏這個人口眾多的大家族,非常注重親子血緣、兄弟關係,素來預設父業子承、長兄如父,所以不曾有長者生前立遺囑的事跡。
「是呀。」
姜眠幽幽點頭:「這就是我們姜家的規矩,財產僅靠口頭約定俗成。而我爺爺尚未過世,就已親口提及四膳堂是要贈與我當嫁妝!按照姜家規矩,這贈與便是成立!況且我跟我父親姓姜,跟我爺爺姓姜,她一個姓陸的人,於情於理怎麼可能拿到姜氏遺囑做嫁妝?況且這麼大筆財產被跨姓氏地贈與,沒有任何轉增書或法律證明,僅憑她倆幾句口頭話就能確定屬主?當真可笑!」
「另外,我一開始也不知道有這份遺囑——」
反正也無證據顯示她到底是什麼時候知道這份遺囑的存在。
姜眠咬字清晰,「但據我後期所知,我爺爺將四膳堂企業法人跟相關證明都改成我的名字,時間是在他過世前。這些時間資訊皆錄入國家資訊庫中,有證可查!
我媽只是個家庭主婦,不經商、不懂法,她開口無知就說讓陸卓桃管四膳堂,那陸卓桃挪動四膳堂大部分資金、與第三方簽訂採購鏈合同、買賣股權時,這些手續可是要用到法人證等相關證明。她若沒用相關證件是無法簽署合同,若用到相關證件,當看見上面全是我的名字時,會不知道四膳堂歸屬權到底是誰嗎?」
姜眠說到這,頓了下,有些懵懂地插問一句:「其實我也挺好奇的,她為什麼能越過我這位合法合規的老闆去簽訂那些合同呢?」
被告律師跟陸卓桃紛紛一怔,此問題不能細究。因為這會涉及到陸卓桃他們為了抽錢拿回購,違法簽訂合同甚至購假沖真的採購真相!
律師皺眉,因為姜眠條理清晰、口齒伶俐到完全不遜於一位專業律師。他感覺自己是在一打二!
他忙道:「請姜眠女士正面回答,您不願公開遺囑的原因!」
董雪帥卻適時插入話:「那待會也請被告律師別忘了回答我方姜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