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國法典》,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監獄可以給予警告、記過或者禁閉:
(一)糾集眾人,譁變囹圄,擾攘常序者。
(二)詈罵亦或拳擊狴犴之吏,侮慢法紀者。
(三)凌弱同類,逞兇囚曹,恃強凌弱者。
(四)盜竊、博奕、鬥毆、挑釁,恣意妄為之徒。
(五)力所能及,卻拒勤作或懈怠苟且,屢教不悛者。
(六)以自損、自殘之伎倆,規避劬勞,詭計多端者。
(七)在稼穡製造之際,故意違抗操作之矩度,或蓄意毀損器用,悖逆職守者。
(八)凡屬違背牢獄規矩,紊亂典獄律條之行徑,悉數不容。
以上諸般劣跡,皆為囹圄之禁,觸犯必究,以儆效尤,維護囹圄肅穆,昭彰法度嚴明。
嗯,幹啥都違規,唯獨沒說在監獄內殺人會是什麼下場。其實這是千囚城內部的潛規則,殺人,在外面是十惡不赦,但在千囚城內,反而是件喜聞樂見的事件。
地下監牢內,喧囂的圍觀犯人已經散去。不是對李煥仙這新人不感興趣,而是他們已經衝到了二樓,想要私吞楊笑死後留下的一切可用之物。
畢竟這鬼地方的資源有限,有錢人還好說,但沒錢的窮鬼們,只能等誰死了,才有可能分到點東西。二樓幾大幫派,秦楚金遼已經在為了楊笑的遺物吵得不可開交了。
金邦的認為,楊笑是金邦人,死後的東西自然歸金邦所有。可遼邦的認為,李煥仙是用遼人的角鬥術殺死的楊笑,東西應該歸遼邦。秦邦則是信誓旦旦的拿出楊笑的借條,說楊笑借錢未還,現在人死了,自然要拿東西抵債。楚邦的最逗,乾脆說楊笑有楚國血統,非得一杯羹不可。
而這亂象的始作俑者李煥仙,則是老老實實的回到自己那九五二七號監房,正與薛厄謀劃著逃獄事宜。不就是大庭廣眾之下殺了個雜碎嗎?有必要大驚小怪?
千囚城這地方隔三差五就會死人,誰也不在乎,李煥仙更是不當回事。都說李煥仙倒黴事不斷,這種不把人命當回事的淡薄性格,對生命毫無敬畏之心的人,若不悔改,早晚天打雷劈。
“剛才可有看到你親手抓進來的人?”
監房內,李煥仙與薛厄席地而坐,探討起了逃離千囚城的可行性。薛厄點了點頭,做賊心虛般的往鐵柵外瞄了瞄後說道:“有幾個眼熟的,但我只怕一個。若是那個出現,我就必須躲開他。”
“不會是淫賊色中歡吧?”
李煥仙來了興趣,故意放大了些嗓音。薛厄當即如觸電一般,蹭了一把牆灰把臉塗成了花貓後小聲罵道:“你他媽小點聲!是不是想我死?!”
色中歡,江湖中有名的淫賊。人販子與採花盜,永遠是江湖中人最不恥的一類人。那狗日的未被捉住前,就是天下聞名的色魔,連他自己都搞不清糟蹋了多少良家婦女,平常掛嘴邊的口頭禪就是,老子幹過的女人比你吃過的飯都多。
而且那狗日的出名,可不是因為他竊玉偷香有本事,而是他口味不挑不揀,只要是個女的,無論老幼美醜就是不放過,結果導致這廝的大名到處都是。
記得三年前,李煥仙剛入了秦國境內,路上內急,跑小樹林裡撒尿。一抬頭,發現樹幹上刻了一行大字:色中歡,老子詛咒你屁股實時開花,嘴裡日日吃屎。
在這天下四國間,有三個人的祖宗最被人們飯後茶娛而津津樂道,第一個就是李煥仙。提到他時,人們都肅然起敬,不老閻君的金孫!
第二個,邱莫閒。人們提到那老神棍時也是一臉敬重,畢竟混到邱莫閒那地步,就算祖宗不出名,也算是給祖先爭光了!
而第三個,便是色中歡。人們每次提起那不要碧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