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地名考略卷四》及《路史國名紀六》,其在晉東,但不知確指。《晉國曆史地理研究》認為當是晉國東疆在烏嶺山、歷山一線,很可能在烏嶺山西麓今古縣、浮山、翼成諸縣的東部地區。】
2【被廬之法,也稱執秩之法,是公元前633年晉國被廬之蒐上晉文公制定的法律,維護了傳統的“尊尊”秩序。】
任命狐偃為上軍將軍,狐偃推辭說:“我哥哥狐毛在前,弟弟不能超越哥哥。”就任命狐毛為將軍,狐偃為副將。
任命趙衰為下軍將軍,趙衰也推辭說:“臣貞慎(守正謹慎)不如欒枝,有謀不如先軫,多聞不如胥臣”,於是就任命欒枝為下軍將軍,先軫為副將。
荀林父為御戎,魏犨為車右,趙衰為大司馬。
注:1【御戎:為天子、諸侯駕御戎車的官員。】
2【車右:古代戰車乘位在右邊的武士。主將在戰車居中位置,掌管旗鼓,駕駛員在左邊,在右邊的稱為‘車右’、‘戎右’,由勇猛的武士擔任,負責保衛主將的安全】
3【司馬:掌管軍政和軍賦。漢武帝時置大司馬,作為大將軍的加號。隋唐以後為兵部尚書的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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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縠登壇發令,三通鼓罷,操演陣法,少者在前,長者在後,坐作進退,皆有成規,有不能者,教之,三教而不遵,以違令論,然後用刑。一連操演三日,奇正變化,指揮如意,眾將見郤縠寬嚴得體,無不悅服。
正要鳴金收兵,忽然將臺之下,颳起一陣旋風,竟然將帥字大旗,吹折兩段,眾人都大驚失色。郤縠說:“帥旗折斷倒下,預示著我這主將活不太久了,我不能長久地與各位共事了,然而主公必能成就大功。”眾人問為什麼呢?郤縠笑而不答。
這是周襄王十九年、公元前633年冬十二月的事。
附註:關於被廬之法的相關內容,現在僅散存於《左傳-僖公二十七年》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國語-晉語四》幾處文獻,流傳的材料雖然有限,但我們也可以分析出被廬之法的價值取向。
元年春,公及夫人嬴氏至自王城。秦伯納衛三千人,實紀綱之僕。公屬百官,賦職任功,棄責薄斂,施捨分寡。救乏振滯,匡困資無。輕關易道,通商寬農。懋穡勸分,省用足財、利器明德,以厚民性。舉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類。昭舊族,愛親戚,明賢良,尊貴寵,賞功勞,事耇老,禮賓旅,友故舊。胥、籍、狐、箕、欒、郤、柏、先、羊舌、董、韓,實掌近官。諸姬之良,掌其中官。異姓之能,掌其遠官。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隸食職,官宰食加。政平民阜,財用不匱。 ( 《國語-晉語四》 )
於是乎大蒐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民聽不惑而後用之。 (《左傳-僖公二十七年》 )
仲尼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為被廬之法,以為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晉國之亂制也,若之何以為法?”(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 )
結合上述資料,從“等級社會”與“平民社會”為兩個規範物件進行分析。
對等級社會的規範:
尊尊,是被廬之法的指導精神。從孔子的評價,我們知道晉文公的被廬之法淵源於晉國開國君唐叔的法度,核心精神是“貴賤不愆”,扞衛西周以來的等級制度。
(1)執秩。
為了更好地維護等級制度,首先就要明確等級的劃分,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