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道。
“檢查官,我們都不是傻瓜,你有自由裁量權,你可以自行做出是否起訴的決定,只要你做出保證,我絕對會出全力……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在打什麼算盤。我必須告訴你們,中國人把我的名字加進談判代表團的名單是一個極其英明的決定,因為,就算我幫不到什麼忙,卻可以絕對成功地壞你們的事你們可要考慮清楚。”
夏洛特突然大聲吼了起來。他很激動。因為西蒙剛剛的提議而激動。這些天,他忙來忙去,提心吊膽的是為了什麼?為了自由,為了不進監獄,為了保住財產,保住現在的生活。而這一切的一切都首先要達到一點:自由可他能否自由卻完全取決於西蒙?威爾森這個檢查官的行動。只要檢查官對他免予起訴,他的危險就沒了一大半兒,頂多就是少了個市長的位而已,卻能保住現在的財產和生活……他也不用再像現在這樣整天提心吊膽地等待誰來找自己的麻煩。甚至於,過些年,他說不定還能東山再想……可是,西蒙只是稍微提了提,連保證都不願意,反而還拿這個連保證都沒有的提議來跟他做交易,要求他在跟中國人的談判中出盡全力……這是輕視,也是侮辱,可如果只是這樣也就罷了,偏偏這還事關他的未來……這樣的情況,他怎麼還能夠忍得住脾氣?
“夏洛特,我需要對我做的每一個決定負責,”看到夏洛特突然發了脾,格蘭特等人卻並沒有表現出不悅,反而都沉思了起來,而好一會兒,西蒙?威爾森搖了搖頭:“夏洛特,你不能逼我。”
“狗屎,只要你答應不起訴就可以了,誰又能把你怎麼樣?你這明明就是在故意推脫,想利用完我之後,再把我給扔進監獄”聽到這話,夏洛特頓時氣得滿臉通紅,大聲怒道。而無怪乎他這樣惱火,因為,身為一名市長,他太清楚美國的檢查官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了。
美國法律幷沒有實行起訴法定主義和起訴便宜主義的明確規定,可美國檢察官卻擁有其他國家所不具有的廣泛而幾乎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權。這裡先不說什麼叫起訴法定主義和起訴便宜主義,先說自由裁量權。那何謂自由裁量權?簡單一點說,就是隻要擁有這個權力,面對任一刑事案件,包括輕罪案件和重罪案件,檢查官都可以選擇作出不起訴、暫緩起訴、辯訴交易等處理,甚至還可以不提出起訴。
本來,直到本世紀,也就是十九世紀初,美國檢查官都是一個很不起眼的角色。聯邦總檢察長(改過來,檢察官)在很長一段時期內只是總統的非專職法律顧問,掌控的權力極為有限。地方檢察官一直被視為法院中的低階官員或者法官的助手,他們的地位甚至低於司法行政官和驗屍官:司法行政官和驗屍官都是由地方選舉幷獲得獨立權力的官員。而地方檢察官則主要由州長、州檢察長或地方法官任命,他們必須聽從州長、州檢察官或地方法官的指示,不能獨立地作出決定,沒有決定起訴與否的自由裁量權。
但後來,1820年開始的“傑克遜民主運動”強化了地方分權和民主選舉地方官員的觀念,這對檢察官制度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1832年,密西西比州率先在州憲法中規定,地方檢察官由公眾選舉產生。1846年,愛荷華州透過公眾投票決定,地方法官和地方檢察官由公眾選舉產生。其他州也相繼在憲法中規定檢察官與司法行政官和驗屍官均為選舉產生的行政官員。選舉制改變了檢察官的權力授受關係,確立了檢察官一系列的權力、權威和責任。檢察官不再被視為法院的低階官員或助手,而是與法院平行的、獨立的官員;檢察官也不再受制於任命他們的官吏,而是直接對選民負責。檢察官具有了獨立的法律地位,有權獨立地進行訴訟,幷且獲得了必要的自由裁量權。
南北戰爭後,美國檢察制度明顯地朝兩個相反的方向發展:一方面,美國加強了聯邦政府的權力,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