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胡進之不耐地衝蒼蒼道,“無論如何鍾離決都是最大的嫌犯,他一定要去衙門。”
“是麼?”蒼蒼閒閒地看著自己的手指,“那我問你,方敢是吧,你說一進衚衕就沒失去了鍾離決的身影,又怎麼知道他在我這裡?”
“這……”方敢慌了慌,立即鎮定下來,“當然是憑血跡……”
蒼蒼眼珠猛地一亮,憤然瞪著他。
能瞬息間殺死五人,這樣的差距,兇手本身怎麼可能受傷,更別說不小心濺上多少血。可他說血跡。
血跡……
他知道鍾離決重傷!
蒼蒼正要說話,後頭卻破空蕩來一個清清泠泠的聲音:“血跡?我倒是不知道府外有什麼血跡,不知道閣下是如何循跡找來的。”
121世外高人世裡道
朦朧的夜色中,一把輪椅一個人悄然靠近。
未名是世外之人,衣著穿戴都與凡俗者不同。
如衣衫,他永遠只穿純白寬舒的白衣,且永遠纖塵不染,乾淨得如同九天之外的一抹孤雲,又似不食煙火的精靈落凡塵。
再如頭髮,他的頭髮不算太長,但烏黑漂亮得不似一個男子應有的。不外出時,他常常並不束髮,而是用一根綢帶鬆鬆繫於腦後。尤其是麻葉桑瓜離開後,他更是如此。
風起之際,他便是衣動發揚,整個人縈繞開非凡人的孤灑清逸,彷彿隨時會飄然遠去。他大概不知道,每每這個時候他有多麼地風華攝人,使得人往往忽略了他精緻已極的容顏,卻越發感覺他渾身上下都充滿了美感。
就連冷淡如蒼蒼,也好幾次看他看到發怔失神。
這個人,這種美與氣質,根本不該是人世所能有的。
這時他便是沐風而來。
燈光是他的點綴,夜幕是他的背景,他來自黑沉之處,卻逐漸將整個人世照亮。所有人無論是見過他的沒見過的,都看傻了。
蒼蒼最先回神,暗暗瞪他一眼,沒事這麼張揚做什麼?
可她似乎忘了,舞陽門前那一夜,他也是如此行來,只是那時他整個人的氣質與如今有些微不同,而她正處於感激和牴觸的矛盾邊緣,沒空去欣賞別的。
瞪完了想起鍾離決,她又巴巴地望著他。未名黑瞳輕瞥,怔了一下,回以一個安心的眼神。
“未、未名!”胡進之這時也回了神,暗罵一聲果真是個妖人,看都能將人看傻了。想是這麼想,但他的心中不自覺的發慌。手都有些抖,費了好大的勁才剋制住後退的衝動,強顏笑道:“久仰久仰,今日可算見到先生風姿了。”
未名淡淡地瞥過他,無喜無怒的視線登時叫他起了一身冷汗,竟也彬彬回禮:“府尹大人客氣。”罷了轉臉對方敢道:“你既然說血跡,就去把血跡找出來,應知說話需憑事實,若你是隨意捏造……”
傳說中的高手與自己說話,真叫方敢受寵若驚。可聽到後面方敢的臉色由驚喜轉到心虛,露出慌亂之態。
他不是笨蛋,未名咬著血跡不放。定是已經妥善被處理掉了,他再去找又能找到什麼?之前為了趕時間,他們一行人可是眼看著鍾離決被逼得進了這片區域,就直奔過來,誰想還是遲一步。人已經找不到了。而所謂的血跡,誰都沒去證實過有沒有。
不過鍾離決據說又傷得極重,照理說那血應該一路淋淋漓漓,其中時間又短得很,就算處理,又能做得一乾二淨。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有?
想著這點,他又變得大膽起來,很光棍地道:“你等著。我這就去找給你看!”
說完就走,胡進之都來不及阻止。胡進之心中大罵,這個只有肌肉沒有腦子的笨蛋!接什麼話,糾結什麼血跡?這樣一來整件事情的中心不都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