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受虐。正如一位同性戀者所說:“誰都不情願當被動角色,喜歡主動角色。如果找到弱的,就扮演施虐角色,找到比自己強的就扮演弱的受虐角色。但因
為怕失去對方,也經常互相交換角色。”
有時,某人會因為有強烈的負罪感而自貶身價,在性生活
中扮演被動接受的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或自虐的願望。同性
戀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社會學中所定義的那種在異性
戀與同性戀性行為中全都存在的虐待狂()不
是完全相同的概念。然而,經典意義上的虐待狂行為在北京同
性戀的行為中也有表現,但它“並不是真正的暴力”,而是具
有遊戲性質的。例如,一同性戀者說:“我遇到過一個上海的
。
(同性戀者),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痛快。他受虐是心甘情願的。”據另一調查物件講:“小
和人發生關係時很粗野,拿繩捆上;想怎麼著就怎麼著,不會體貼。小
有一段時間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菸頭燙痕。。有人願找虐待狂,願意找兩三個人帶他到一個地方,幾個人同時對他施性虐,掐他,打他,用菸頭燙他。。”
捆綁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為。這種行為不論在同
性關係還是異性關係中都是極端現象,性學將這種行為專門劃
歸“性少數派”之列,它同一般同性戀行為中的主動與被動角
色這一意義上的“施虐”、“受虐”顯然是有區別的。
一位主張同性戀有先天后天兩種成因的調查物件還總結出
如下規律:先天的同性戀者愛扮演被動角色,後天的愛扮演主
動角色,因為那些先天的同性戀者一般都比較文弱,女孩氣較
重。他的說法也許不無道理,至少是關於同性戀性別角色的經
驗之談。
關於發生性關係的頻率。這一點當與年齡和身體狀況有密
到
切關係。一位同性戀者報告自己的性交頻率如下:“我
歲時身體最好,每天平均超過兩次(以達到性高潮為一
次)。
至
歲時每天平均兩次,
至
歲時每天平均一至兩次,
歲以後明顯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另外一位報告說,自己在
至
歲間平均一星期兩次,到歲時頻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隨後到
歲,平均兩天
次。一位
歲的同性戀者說,自己在
歲時差不多一天一次,現在一週一兩次。要了解同性戀者性交的確切頻率當有大量調查統計資料,限於調查規模,目前我們只能得到個案數字。但據我們的調查物件說,他們的性交頻率在周圍同性戀者當中屬常態,不過多也不過少。他們提供的頻率數字與文獻綜述一節迪克遜調查的數字相仿(每週
次),我們認為比較可信,且有代表性。
一般同性戀者的“性感”標準是什麼樣的呢?據一位在圈內以“性感”著稱的同性戀者說:“著衣要突出肩膀、臀部和大腿。身材不分高矮,主要看眼神、步態。還有首飾、化妝。耳朵漂亮很重要,接吻時能看見耳朵,有人在耳殼上施點粉。用唇膏的人很多,一般先塗上,再用紙抹去,剩下一淺層。肩膀渾圓的性感,但肌肉發達不性感。上身三角太大不好,無三角也不好。面板有人愛粗,有人愛細。穿體操服很性感,但是體操運動員不性感。他們太壯了。”從這些敘述中,可大致看出男同性戀的性感標準。